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2024年12月临时救助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核实,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天,从2024年12月2日—12月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反馈,监督电话:45364133、45364326。
一、 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1 |
周有惠 |
华兴镇茯苓村14组 |
重特大疾病 |
2 |
谷明学 |
华兴镇三塘村11社 |
重特大疾病 |
3 |
李昭伦 |
华兴镇香山村7组 |
重特大疾病 |
4 |
田丰禄 |
华兴镇香山村11组 |
重特大疾病 |
5 |
刘艺斐 |
华兴镇明月村1社 |
重特大疾病 |
6 |
赵明云 |
华兴镇明月村12社 |
重特大疾病 |
7 |
郑登举 |
华兴镇明月村13社 |
重特大疾病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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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