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府发〔2023〕 65 号
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华兴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企事业单位:
《华兴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 25日
华兴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要求,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党政领导责任,以“遏较大、降一般、减总量”为目标,聚焦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安全等四个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全年全镇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
二、重点任务
聚焦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围绕“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开展八个方面的集中行动(见附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一)压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
党政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属事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二)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特别要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等开展排查整治。
(三)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
小微企业(30人以下)点多面广、规模较小、人员较少,安全隐患普遍较多,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普遍较弱。各办(站、所、中心)要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指导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组织开展专家服务、一企一策制定整改措施等。
(四)消除安全监管盲区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要根据《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铜梁委发〔2018〕1号)、《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区域一张图、行业一条线”应急管理履职责任清单>的通知》(白头〔2022〕16号),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的原则,对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主动作为、不推诿,突出抓好职能职责交叉的行业领域和企业。
(五)狠抓监管部门严格执法
各办(站、所、中心)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六)突出“三大作业”排查整治。
紧盯违规检维修、有限空间、委外作业等“三大作业”薄弱环节,深刻汲取近期市内外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
(七)积极开展火灾防控“除险清患”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要深入落实全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深刻汲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华兴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八)严格开展问题清单督查检查
镇安委办将依托“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督查,落实清单管理和闭环整改,推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防范化解风险。
三、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各企业要按照阶段工作重点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3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有关标准要求细化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或重点检查事项。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任务、明确责任。
(二)集中排查(2023年8月底前)。对照专项行动内容,梳理排查整治重点,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进度清单,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三)重点整治(2023年11月底前)。在前期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镇安委办将开展督查检查,跟踪督促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到位。对排查整治不真不深不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有效经验、亮点做法,开展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实际情况充实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华兴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点任务
清单
附件
华兴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重点 任务 |
重点任务分解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压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行动 |
(一)树牢红线意识 |
1.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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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升领导干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的“红线意识”。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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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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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动员部署 |
4.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方案,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专项行动情况汇报,行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分管负责人要推动分管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重点任务。 |
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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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项行动期间,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检查或专题调度,组织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
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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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抓好跨辖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
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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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行动 |
(三)强化宣传力度 |
7.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等活动,通过标语海报、宣传视频、群众活动、新闻发布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
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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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内部举报和社会匿名举报,着力提升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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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工作保障 |
9.督促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
经发办、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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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重大隐患、突出问题要加大争取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办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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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工作机制,强化对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帮扶。 |
经发办、应急办、农服中心、规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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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应急管理专职人员,提升基层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
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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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考核奖惩 |
13.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谁管控谁负责”,建立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办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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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 履职行动 |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
14.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组织研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细化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建立健全“日周月”隐患排查机制,科学制定“日周月”隐患排查清单,严格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做到全员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
经发办、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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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化管理,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做到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双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和落实整改情况,向相关办所及时报告。 |
经发办、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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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汲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
经发办、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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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17.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检查核查,重点检查是否制定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和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是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是否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题教育培训,是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考核奖惩。 |
经发办、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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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
18.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
经发办、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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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督促危化品、矿山、建设施工、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总工程师制度,加强关键工艺和重点环节管控。 |
应急办、规建办、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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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安全工作的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
经发办、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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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规范编制各类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严格审核审批,并组织对技术方案、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查。 |
经发办、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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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 履职行动 |
(四)深化一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
22.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聚焦一线岗位“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组织完善“两单两卡”内容,将记背“两单两卡”作为日常交接班和安全交底的固定内容。 |
经发办、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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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两单两卡”培训范畴,将“两单两卡”掌握执行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一线岗位员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 |
经发办、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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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
24.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企业主要风险,针对性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题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逃生路线; |
经发办、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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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
经发办、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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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行动 |
(一)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 |
26.按照属地属事原则,指导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分类制定个体经营者安全风险明白卡,指导并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
经发办、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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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新监管服务模式 |
27.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或安全专家为小微企业提供重点检查、安全评估、技术咨询和安全培训,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安全难题。 |
经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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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
28.综合采取“改、搬、关”措施,努力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存在一般安全问题的小微企业,要加快实施标准化改造和达标升级,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微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
经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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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监管部门严格执法行动 |
(一)开展精准严格闭环执法 |
29.严格落实执法“清零”和“三个强度”提升要求,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闭环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
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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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三大作业”排查整治行动 |
(一)强化资质审查 |
30.督促企业严格“三大作业”资质审查,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办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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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对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办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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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过程管控 |
32.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检维修作业审批手续,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完成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后方可作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工作流程,严禁措施不清、情况不明盲目施救。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办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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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职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不得以包代管、一委了之。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办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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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火灾 防控“除险清患”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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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按照《华兴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执行 |
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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