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旧县办事处党工委主要工作职责:
办事处党工委:(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办事处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街道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2)负责抓好本街道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事处:(1)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节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3)制定和组织实施街道、村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街道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4)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旧县街道下设8个综合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人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市政市容管理监察支队旧县大队(隶属市政园林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892.28万元,支出总计7,892.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9.11万元、增长69.25%,主要原因是因为新增蒲旧路和小微企业园货币化补差款3081.24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892.2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229.11万元,增长69.25%,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蒲旧路和小微园货币化补差308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92.28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816.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3.12万元,增长67.6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蒲旧路和小微园货币化补差308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9.02万元,占26.73%;项目支出5,727.27万元,占73.2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9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7.12”抗洪救灾资金未支付的部分。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892.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9.11万元,增长69.25%。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新增蒲旧路和小微企业园货币化补差款3081.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35.87万元,增长104.65%。年初基金和部分项目资金未安排预算资金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16.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3.12万元,增长67.62%。主要原因主要是因为新增蒲旧路和小微企业园货币化补差款3081.24万元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59.88万元,增长102.68%。主要原因是年初基金和部分项目资金未安排预算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9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7.12”抗洪救灾资金未支付的部分。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4.92万元,占15.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1.14万元,下降25.1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转为社保,严格规范控制支出。
(2)国防支出1.99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该项目预算。
(3)公共安全支出44.00万元,占0.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0万元,增长14.58%,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消防工作的投入。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17万元,占0.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7万元,下降27.3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支出费用。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27.74万元,占18.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8.03万元,增长32.23%,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退休人员以及调资增资 。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0.16万元,占2.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71万元,增长56.57%,主要原因是调资因素影响医疗保险费增长。
(7)节能环保支出74.47万元,占0.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4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该项目资金,本年加大了对该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
(8)城乡社区支出3,524.37万元,占45.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08.32万元,增长1,015.13%,主要原因是新增蒲旧路和小微企业园货币化补差款3081.24万元 。
(9)农林水支出1,204.37万元,占15.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6.90万元,增长101.58%,主要原因是农村综合改革中一事一议的支出186.63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比年初预算增加了464.19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19.10万元,占1.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27万元,增长102.45%,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年终奖、调资增资以及临时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未纳入预算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9.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98万元,增长8.4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等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6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00万元,下降8.3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支出,杜绝浪费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广告宣传费、邮电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其他公用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082.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14.65万元,增长4,427.45%,主要原因是新增蒲旧路和小微企业园货币化补差款3081.24万元,游久江地灾点搬迁补助1.5万元。本年支出3,082.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14.65万元,增长4,427.45%,主要原因是新增蒲旧路和小微企业园货币化补差款3081.24万元,游久江地灾点搬迁补助1.5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0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47万元,下降34.0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当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3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8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合理调度,控制支出。
公务接待费5.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开展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98万元,下降67.7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严格控制费用,只减不增。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118批次1,0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5.9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8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5.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广告宣传费、邮电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15万元,下降5.9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为农财规范项目,涉及资金8.299万元,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422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