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办事处党工委:(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办事处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街道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2)负责抓好本街道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事处:(1)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3)制定和组织实施街道、村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街道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4)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旧县街道下设12个综合办事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纪工委办公室、武装部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7个事业单位,分别是产业培育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城市提升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411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17.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25.2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减少25.2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411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74.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265.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5.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6万元,农林水支出1062.9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0.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7.5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4.4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25.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0.2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9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14.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4.74万元,比2023年减少2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402.97万元,比2023年减少20.27万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增加63.7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61.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12.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3.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767.39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400.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4.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711.77 万元,比2023年减少4.9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74.16万元,文化旅游支出减少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8.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73.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21.66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5.7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1.9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0.60万元等,主要用于农林水,交通运输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旧县街道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9.60万元,比2023年减少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旧县街道无因公出国(境)方面的支出;公务接待费 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0万元,比2023年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街道严格执行中央的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旧县街道严格执行上级单位相关规定,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7.55万元,比上年减少270.40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只预算行政和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行政、参公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11.7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1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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