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县办〔2024〕120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旧县街道应急管理“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应急管理岗,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旧县街道应急管理“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旧县街道应急管理“三项岗位”人员
持证上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具体举措,结合《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应急管理“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应急发〔2024〕70号)和《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系统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应急党委〔2024〕8 号)要求,全面加强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即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打击无证上岗作业行为,经研究,决定开展应急管理“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通过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无证上岗作业行为,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依法查处从业人员无证或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信息查询、管理使用秩序,严格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和责任追究,着力从源头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二、执法范围
辖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主要包括:
(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培训取证及其复审情况;
(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长期在岗或临时雇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是否有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
(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不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或证书真伪情况,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专项执法行动按照“部署启动、自查核实、整改纠正、集中执法、交叉督查、巩固提升”等6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4年7月)。街道成立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专班,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辜明川任组长,应急管理岗负责人任副组长,应急管理岗全体人员为成员,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执法行动工作。
(二)自查核实阶段(2024年7月)。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主动自查“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形成自查报告,填写“三项岗位”人员自查表(附件1),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于7月15日前报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专班。应急管理岗对辖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持证自查情况进行核查或抽查,确保达到企业自查率100%,掌握辖区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对策措施。填写“三项岗位”人员情况核查汇总表(附件2)和“三项岗位”人员调查问卷(附件3),应急管理岗于7月26日前报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专班。
(三)整改纠正阶段(2024年8月)。旧县街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在自查核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及时进行纠正,对未持证上岗的特殊岗位人员,组织其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保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率100%。应急管理岗负责指导督促。
(四)集中执法阶段(2024年7月-9月)。应急管理岗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辖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领域“三项岗位”持证上岗集中执法专项行动,执法检查企业不得少于15家。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纳入执法检查内容,严肃查处“三项岗位”人员无证上岗或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等行为。发现需持证上岗却未持证上岗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理。对发现的制造、贩卖假证的平台或个人,及时移交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同时,把“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持续跟进。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1月)。应急管理岗认真梳理监管执法和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培训的规章制度,限期彻底整改。总结专项执法行动经验教训,促使各企业健全“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应急管理岗,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执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专项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专项执法行动作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一项务实举措,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细化制定专项执法工作方案,有序有力推进专项执法行动。
(二)坚持统筹兼顾。要将专项执法行动与年度执法检查计划、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统筹协调,优化工作方式;对专项执法工作存在隐瞒问题、弄虚作假的生产经营单位,将采取提醒、约谈、责令、处罚等方式督促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三)注重线索报送。专项执法工作期间,应急管理岗经研判后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隐患移送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开展调查,对核查属实的情况将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自查表
2.“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核查汇总表
3.“三项岗位”人员调查问卷
附件1-1
非煤矿山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自查表
镇街: 企业: 联系人: 电话:
企业类型 |
主要负责人 |
安全管理人员 |
特种作业人员 |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
备注:
1.企业类型指露天矿山、地下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尾矿库。
2.“三项岗位”人员持证统计范围为重庆市内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批复的生产(或建设)矿山,还包含在重庆市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在辖区内承包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项目的所有企业。
3.持证人数是指持有效证件的人数,不含有证过期或者未按规定参加复训的人员,未持证人数是指应持证而未持证的人数。
4.本次统计表确定的特种作业种类主要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第80号令第二次修正)特种作业目录和重庆市矿山实际情况,并结合最新征求意见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附件特种作业目录确定。例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和爆破作业都未列入本次统计,适用其他规定。
5.露天矿山特种作业主要指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地下矿山特种作业主要指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通风作业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提升机操作作业、支柱作业、井下电气作业、排水作业等。采掘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主要指通风作业、提升机操作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支柱作业、井下电气作业、排水作业等。尾矿库特种作业主要指尾矿作业等。
附件1-2
油气开采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自查表
镇街: 企业: 联系人: 电话:
企业类型 |
主要负责人 |
安全管理人员 |
特种作业人员 |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
油气开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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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外包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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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备注:
1.油气开发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统计范围为依法在重庆市取得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矿、厂、事业部、分公司)及其所有基层作业单位(作业区、经营部);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矿、厂、事业部、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法人和负责人、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副矿长、副厂长等);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企业内设安全管理机构及其基层作业单位等所有安全管理人员。
2.油气外包企业是为油气田开发企业提供采油采气、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油建、管道储运等工程技术服务的承包商企业,油气外包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统计范围为最近3个月在重庆市境内开展工程技术服务企业、项目部或作业队,注册地在外省的企业可以以项目部或作业队为单位统计。
3.以油气开发企业为主报送。本市注册的油气工程技术服务企业按公司为单位统计报送。
4.油气开发企业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指司钻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等。油气外包企业特种作业主要指司钻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电工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等。
附件1-3
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自查表
镇街: 企业: 联系人: 电话:
企业类型 |
主要负责人 |
安全管理人员 |
特种作业人员 |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
备注:
1.企业类型:危化品生产企业、危化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票据式危化品经营和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统计不纳入)及其外包企业。
2.有外包的以发包企业为主填报。
附件2-1
非煤矿山领域“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核查汇总统计表
镇街: 联系人: 电话:
企业类型 |
在产 (在建)企业总数 |
主要负责人 |
安全管理人员 |
特种作业人员 |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
露天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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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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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施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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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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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附件2-2
油气开采领域“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核查汇总统计表
镇街: 联系人: 电话:
企业类型 |
企业 总数 |
主要负责人 |
安全管理人员 |
特种作业人员 |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
油气开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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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外包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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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附件2-3
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核查汇总统计表
镇街: 联系人: 电话:
企业类型 |
在产企业总数 |
主要负责人 |
安全管理人员 |
特种作业人员 |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
危化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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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外包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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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经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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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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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附件2-4
工贸领域“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核查汇总统计表
镇街: 联系人: 电话:
企业类型 |
规上在产企业总数 |
主要负责人 |
安全管理人员 |
特种作业人员 |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总人数 |
持证人数 |
未持证人数 | ||
规上限上工贸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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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外包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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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备注:注明本地区金属冶炼单位(冶金企业、有色金属企业)共有 家。
附件3
“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调查问卷
一、本镇街“三项岗位”人员持证基本情况
(备注: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领域分别说明,再综合分析)
二、本镇街“三项岗位”人员持证面临的问题及原因
(备注:每个问题尽量详实、言之有物,问题及原因一一对应)
三、本镇街“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主要做法及经验
四、对策建议
调查问卷整体要求内容充实、条理清晰、有理有据。调查问卷及统计表报送须经分管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