侣府〔2024〕15号
重庆市铜梁区侣俸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侣俸镇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站所(中心)、各村(社区):
经镇政府审定,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侣俸镇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侣俸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8日
侣俸镇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铜防办发〔2024〕14号文件要求,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河南南阳市“1·19”、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2·23”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区域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镇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总体原则,落实“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按照“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安派出所、镇街(管委会)”三级监管与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全镇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整治时间: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
整治范围:侣俸镇场镇周边的木材加工厂、家具生产企业、汽车修理厂、废品回收机构等。以及在这些区域内设置的医院、养老院。
三、整治内容
(一)建筑使用性质。厂房库房是否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是否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违规装修、违规改扩建,特别是擅自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库房,未增加相应的消防设施。
(二)火灾危险源。电气线路是否存在敷设不规范或私拉乱接的情况;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存在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的情况;厂房库房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是否按要求分类储存;供油、供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铅酸、锂、氢等新能源电池存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三)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室内外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喷淋、气体灭火、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等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器、消防沙池等消防器材配件是否齐全。
(四)建筑防火。建筑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被堵塞或占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是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或被占用的情况;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
(五)日常管理。同一厂房、仓库有两个及以上出租人、承租人使用的,其整体及各自使用部分的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明确了各自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是否组织员工开展培训演练。
四、任务分工
(一)应急办。负责统筹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总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台账,依法查处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按上级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经发办。负责场镇周边的木材加工厂、家具生产企业、汽车修理厂、废品回收机构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三)派出所。负责纳入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范围内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人依法实施处罚。
(四)建管办。负责依法查处厂房库房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等违法行为。
(五)社事办。负责医院、养老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五、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办所对照整治范围、整治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对本行业领域全面发动开展城乡接合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单位的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办所针对第一阶段排查出的隐患清单、梳理隐患整改难度、制定整改计划、逐个整改销案,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因历史客观原因,确实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有效管控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4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
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办所要巩固城乡接合部排查整治成效,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检查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城乡接合部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对稳控全镇火灾形势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强化协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各责任办所、社区按照职责范围,针对整治内容,加强协同配合,落实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厘清消防安全责任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等。各责任办所要加强协调配合和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请各责任办所每月23日将专项工作开展情况(附件1)报送到应急办。
附件: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附件
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 |
检查数量(家) |
发现隐患数(处) |
整改隐患数(处) |
整改率(%) |
行政处罚(家) |
罚款(万元) |
组织演练(次) |
宣传教育培训(人) |
XX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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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累计填报,每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