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侣俸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侣俸镇2024年度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5 来源:侣俸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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侣府〔202423

重庆市铜梁区侣俸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侣俸镇2024年度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

各村、社区,相关办所:

为切实做好2024年我镇防汛抗旱工作,最大程度预防和减轻洪涝干旱灾害损失,结合我镇实际,修订了《侣俸镇2024年度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侣俸镇人民政府

2024415

侣俸镇2024年度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国务院的要求和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基本情况

侣俸镇境内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4条,流域范围内有11个村,耕地近2万亩,工商企业较多,人口近5万,由于地处渝西地区,雨量充沛,季节性强,多暴雨洪水,具有陡涨陡落特点,易成灾。全镇无控制性防洪工程,主要河道中下游河床平缓,属自然河岸,河道淤积,河床逐年抬高,防洪能力逐年下降,形势较为严峻。沿河工农业发达,场镇、居民点多,人口集中,地势较低,防洪标准低,容易遭受洪水威胁。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镇人民政府设立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各村和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一)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

镇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挥 长:万      

副指挥长:汪伯伦   人大主席

谢显刚   党委副书记

   人大副主席

李大国   副镇长

唐定静   组织委员

孙贤菊   副镇长

   副镇长

段玉平   政法委员

   统战宣传委员

成员:农业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环保办、社事办、财政所、文化中心、应急办、党政办、经发办、人武部、供电所、派出所、卫生院,规自所、各村(居)民委员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

(二)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镇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拟定镇防汛抗旱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制订重要河道防御洪水方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三)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 党政办: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制作应急通信联络手册,传达现场指挥部的工作指令,负责上下工作联络;收集其指挥部成员单位抢险救援情况,起草灾情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报告;负责现场指挥部会议通知、领导讲话录音、起草汇报材料、会议纪要和工作文件,并负有监督和检查职能(责任人:邵静东)。

2. 武装部:负责协同应急办组织民兵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重大抢险任务,协助指挥长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责任人:谢全治)。

3. 财政所:负责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基础设施建设、水毁工程修复的经费安排与资金划拨。确保防汛抗旱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监督防汛抗旱资金使用(责任人:胡婷)。

4.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全镇防汛工作、防洪工程、水利工程的管理和安全运行,组织防洪工程、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和水毁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坚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组织抗旱服务队,帮助灾区开展抗旱提水、送水等抗旱服务工作,采取措施,防止侵占、破坏、污染抗旱水源等行为的发生,确保用水秩序(责任人:张清)。

5. 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区治安,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偷窃防汛抗旱物料、破坏防汛抗旱设施、干扰防汛抗旱工作等违法行为。维护水利工程和通信设施安全;在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撤离洪水淹没区的群众;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社会和交通秩序,防止抢水、偷水等行为的发生,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顺利开展(责任人:隆旺)。

6. 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检查城乡房屋建筑的防洪安全,负责本部门建筑工程施工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集,保证交通干线的畅通工作,优先运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及设备。保证防汛专用车辆优先免费通行,并负责本系统所辖工程设施的防汛安全,提供主要道路的通行情况。负责防汛抢险用船舶的征集、调用,并保证辖区内船舶安全度汛。被水围困群众及贵重物资和财产转移;搜救失踪被困人员和重要财物(责任人:刘科)。

7. 规自所:负责全镇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山洪灾害的监测、预防工作,并协助、督促有关乡镇做好地质防灾培训,恢复灾毁农房的工作(责任人:汪肖)。

8. 社事办:会同应急办做好灾情核查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调集救灾帐篷、食品、衣被等救灾物资,开通救灾物资运送绿色通道,及时将救灾物资运往灾区。会同防汛抗旱应急处置机构提出分配方案,妥善安置灾区群众的生活和救济工作(责任人:蒲红艳)。

9. 卫生院:负责组织、调配急救队伍抢救负伤抢险人员和灾民,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性流行,及时组织、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确保灾区群众饮水安全;及时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接收、管理和发放国内外捐助药品和器械(责任人:钟远理)。

10. 经发办:负责辖区工贸企业及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组织防汛抢险物资供应。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通信、电力保障工作;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及灾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并协助物价部门搞好物价监管;负责全区灾区粮、油供应保障工作,负责全区抢险救灾编织袋等物资的储备工作(责任人:陈小利)。

11. 供电所:负责防洪抢险中的电力供应和电力安全工作。确保抗旱电力的正常供应,并督促各级配电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农灌电价政策。负责本系统水电站的防汛安全(责任人:周在华)。

12. 文化中心:负责本系统学校、学生的防汛安全工作,建立完善雨前排查、雨中巡查排险、避险转移工作方案。掌握学校房屋状况,及时发现和解除危险隐患。凡有危险隐患的决不能让师生进入(责任人:杨璇)。

13. 应急办:负责组织应急队员开展防洪抗旱救援工作。负责落实、督促防灾救灾减灾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演练工作。负责防汛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负责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中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责任人:李娜)。

14. 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责任人:各村支书)。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河流洪水预警

当我镇出现洪水时,农业服务中心应及时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镇防汛抗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及时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二)强降雨引发的洪水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山洪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与群测群防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三)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原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五、信息报送和处理

汛情、旱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祥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一般性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报送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室负责处理。

六、指挥调度

(一)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水旱灾害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组织指挥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迅速调集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领导干部亲赴一线组织,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同时组织卫生院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洪涝灾情发生后,各村、社区要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办报告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同时组织各驻村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时间深入一线,对灾情进行核实,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采取应急措施指导抗灾自救工作,以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为下一步抗灾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镇武装部负责组织镇民兵沿河堤巡查排险,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镇应急办在集中安置点或村社区附近设置临时居民安置点统一安置受灾群众,发放救灾物资,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 干旱灾害。一是镇防汛指挥部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二是驻村领导及村干部要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灾自救。及时联系水务部门保障抗旱灌溉设备的使用和发放,同时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确保在旱灾来临时减产不减收。三是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镇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七、应急保障

(一)现场救援和抢险保障

1. 对重点险工险段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及时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

2.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储备和联络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二)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各村、社区民兵和干部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在防汛抗旱期,镇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可以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三)供电保障

供电所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所需电力设施安全通畅,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电路中断时及时组织人员抢修,保障全镇供电安全及全镇防汛抗旱通信畅通。

(四)交通运输保障

镇党政办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及抢险救灾所需车辆的调配。

(五)医疗卫生保障

镇卫生院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理、销毁工作。

(六)治安保障

镇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七)物资保障

镇社事办、镇应急办要储备防汛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保证防汛抗旱所需。

(八)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九)应急资金保障

镇财政所牵头,社事办、应急办、规自所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辖区各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八、应急结束

应急响应处置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系各相关单位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做好灾情核查。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做好灾后倒房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按照工程进度,统筹规划,稳步推进重建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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