侣府〔2023〕18号
重庆市铜梁区侣俸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侣俸镇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单位:
《侣俸镇综合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侣俸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9日
侣俸镇综合应急预案
为保证我镇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级各部门、单位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调行动,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损失,结合我镇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包括目标任务、基本情况、灾害风险、启动条件、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应急准备、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附录等方面内容。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要求,认真开展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一、目标任务
1.1目的任务
为有效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使各村、社区、镇属部门和辖区单位在应急处置中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和损失,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灾后重建及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镇境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各项应急工作。
二、基本情况
2.1侣俸镇概况
本镇辖19个村、3个社区居委会,30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9381人,17542户;耕地面积76903亩,其中田57800亩,地19103亩;林地面积24826亩;主要农作物为水稻、玉米、蔬菜、果树等。
全镇有幼儿园4所、中小学校5所,共有在校学生3027余人。医院1个,规模以上工商贸企业24家。
2.2水域及设施
辖区内有水库9座,小(一)3座、小(二)6座.总蓄水量1311.61万立方米,渡船4艘,其中一艘渡船分布在双寨水库鸡公岭渡口,其余全部分布在青云水库唐家桥渡口、双河渡口及平桥渡口。
2.3基础设施
道路:铜延路17公里横贯穿侣俸,村级公路贯穿每个村社,全镇公路里程为682.7公里。
通信有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在全镇设有区域中心站。
供水站2个,受供人口10000人。加油站2座。
三、灾害风险
3.1灾害特点
本镇自然灾害主要以春季风雹灾害、汛期洪涝灾害、地质灾害、防火期森林火灾为主。洪涝灾害主要隐患点池水河两岸,点在池水巷及各村农田,各水库隐患点;森林火灾隐患点在保宁、坪堰、志和、新学等村;地灾隐患点主要是1个滑坡观测点。
3.2灾害影响
春夏季旱灾主要影响人畜饮水和农业生产用水安全;洪涝灾害主要影响水利设施、农田、道路、房屋安全;森林火灾主要影响林区周边村社,主要在保宁村等退耕还林区;地质灾害主要影响保宁滑坡带。
3.3企业事故影响
本镇若有自然灾害,主要影响企业为两个加油站和五个液化气经销点,影响人口1.2万人。
四、启动条件
突发性事件造成镇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损失之一的,启动应急预案:
农作物绝收面积将占播种面积的40%以上;
事故灾难死亡1人以上;
倒塌房屋100间以上;
需紧急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到20人以上;
水利、电力、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损坏严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2亿元以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其他突发应急事件。
五、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5.1机构设置
镇委镇政府成立侣俸镇应急指挥部,由党委书记李继红、镇长万波任指挥长,分管应急工作政法委员段玉平、分管武装工作曾途副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镇属各办、站、所、中心负责人,辖区相关单位派出所、规划与自然资源管理所、学管中心、卫生院、电力、供水、通信负责人等组成,其组成成员如下:
指挥部分设八个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应急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交通运输组、信息通信组、后勤保障组、救济安置组。
综合协调组
组 长:万 波(镇长)
副组长:汪伯伦(人大主席)
成 员:李利言(党群办负责人)
蒋云鹏(党群办干部)
陈小利(经发办负责人)
陈小娟(经发办干部)
唐云芳(纪检干部)
信息通讯组
组 长:邹 鑫(宣传委员)
副组长:唐定静(组织委员)
成 员:张 华(党政办负责人)
黄 利(党政办副主任)
陈绘华(党政办干部)
代 爽(党政办干部)
杨洪伟(党政办干部)
后勤保障组
组 长:谢显刚(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于华锋(财政所所长)
成 员:梁 燕(财政所干部)
沈中连(财政所干部)
医疗救护组(含卫生防疫任务,其成员以卫生院为主,行政抽调人员配合)
组 长:刘 龙(副镇长、武装部长)
副组长:蒲红艳(民政与社事办主任)
钟远理(侣俸中心卫生院院长)
成 员: 冯 逍(民政与社事办干部)
安全保卫组(主要由派出所人员组成,行政以平安办配合)
组 长:段玉平(政法书记)
副组长:隆 旺(派出所所长)
成 员:简安静(综治办负责人)
胡 江(综治办干部)
曹绍坤(综治办干部)
交通运输组
组 长:段玉平(政法委员)
副组长:刘 龙(人大副主席)
成 员:李 娜(应急办主任)
丁桂英(应急办干部)
曾德明(应急办干部)
救济安置组
组 长:谢显刚(党委专职副书记)
副组长:刘 科(建管办主任)
成 员:朱启英(社保所负责人)
夏德刚(综合执法大队干部)
杨玉田(民政与社事办干部)
应急处置组(除以下成员外,组建民兵预备役应急小分队)
组 长:曾 途(武装部长)
副组长:谢全治(民兵队长)
成 员:张 清(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甘德刚(农业中心干部)
刘 黎(农业中心干部)
刘邦群(农业中心干部)
李小平(农业中心干部)
刘书明(农业中心干部)
万荣坤(农业中心干部)
杨昌武(产业培育中心负责人)
蒲克川(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叶 川(应急办干部)
陈中信(应急办干部)
5.2职责任务
5.2.1镇政府职责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保障应急工作经费和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明确应急管理责任人,危险区人员转移安置计划、人员培训、转移路线等。
5.2.2村、居委会职责
负责本行政村、居委会内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工作。
5.2.3各工作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承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研究部署应急准备和各项应急工作措施,督促检查应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处置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应急管理现场指挥、调度,督促协调各组共同处理突出事件。现场指挥组由指挥长负责,若有上级应急机构行政领导到现场或指挥长因事不在,则由当时最高行政首长负责。联络人:李利言,手机:13996209755。
信息通讯组:在指挥长的领导下,做好值班安排、信息采集上报、上下沟通联系,保障通讯畅通,负责信息统一归口发布,信息通讯组设在党政办,信息联络人:张华,手机:15802315208。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供应和调配,负责灾区灾民粮食、饮用水、衣物帐篷等供应保障。后勤保障组设在财政所,联络人:于华锋,手机:15998910808。
医疗救护组:负责应急伤员救治、药品供应、卫生防疫、疫情监测。医疗救护组设在民政与社事办;联络人:蒲红艳,手机:15823933595。
安全保卫组:负责应急区域治安防范,做好重点目标警卫以及交通疏导工作,保证应急区域治安秩序稳定。安全保卫组设在派出所;联络人:隆旺,手机:13658336112。
交通运输组:负责应急交通运输,备足和解决转移安置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交通运输组设在应急办,联络人:李娜,手机:15223070789。
救济安置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安置、基本生活保障,以及灾后灾民的转移和安置重建工作,做好外援物资的接收及分发工作。救济安置组设在建管办;联络人:刘科,手机:13594375655。
应急处置组:负责组建民兵抢险队伍,投入一线抢险救灾,紧急转移涉险人员和物资。应急抢险组设在武装部,联络人:谢全治,手机:15923942021。
六、应急准备
6.1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
全镇设定应急避难所3个,集中安置点3个,医疗卫生所3个,主要分布在3个社区的学校及周边空地,可安置人员2.5万人,可救治人口0.5万人。
6.2物资准备
救灾物资日常储备由民政办及相关部门负责。主要储备物资有帐篷、棉被、编织袋等,并与侣俸粮油综合部等企业建立联系,随时调用其储备物资。救灾物资由后勤保障组(民政办)拟定计划,由交通运输组分运到灾区,由村居负责人签领。在储备物资不足时,由后勤保障组紧急采购,或由指挥部商议后向上级申请调运救灾物资。
6.3救灾装备
充分利用社会通讯网络,确保救灾工作通讯畅通,确保灾情信息的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在灾情发生后,通信、交通工具、抢险救灾装备首先保障现场指挥组、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的调用,由后勤保障组统一安排。
6.4人力准备
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时,根据镇党委镇政府决策部署,镇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分级启动预案,立即做出应急联动响应。根据应急抢险需要,由镇指挥部申请区武装部协调驻铜部队以及其余驻铜单位。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迅速形成应急处置合力。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6.5宣传、培训和演练
6.5.1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会议向社会广泛宣传救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救灾意识和减灾意识。大力宣传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安全自救的防护能力。
6.5.2培训 应急指挥部加强对抢险救灾人员的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6.5.3演练 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抢险实战演练,应急演习包括演习准备,演习实施和演习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掌握相关技能,了解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检验应急处置能力,总结经验教训。
七、灾害预警
7.1部门预警职责
平安办: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
规划与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规划建设环保办:道路、城镇危房、危险地段的监测、预警;
农业服务中心:洪涝、旱灾、森林火灾、畜禽疫情的监测预警;
其他部门和单位:按照安全稳定责任制要求,负责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和灾害事件的监测预警。
各单位设监测员,分布在重点区域,各村(社区)设监测员,及时上报情况。
7.2接警与预警发布
7.2.1接警
侣俸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45266002;值班人员接警,及时报值班领导,并根据情况启动预案。
7.2.2发布
及时向辖区村(社区)、重点单位发布预警,发布由综合组负责,通知村(社区)、重点单位行政负责人,以电话或口头通知的形式发布。如通讯不畅,场镇单位由社区居委会通知到位,村由联村干部负责通知到位。
八、信息报送
8.1灾情信息报送主体
由信息组负责信息的收集报送、社事办负责灾害情况统计并制定灾害统计制度和灾害信息员制度;
8.2灾情报送内容
灾情信息收集和报告的内容有灾情发生类别、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发生范围、灾情损失。
8.3途径、时限和程序
报送途径,各村(社区)在灾害发生后半小时内,要核实灾情报镇值班室,镇值班室立即报主要领导,经主要领导同意,在灾害发生1小时内报区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若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可越级向镇主要领导报告。
在救灾过程中,实行灾情信息零报告制度,各村(社区)、单位要在每天下午3:00以前统计并报综合组,若有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九、应急响应
9.1启动程序
9.1.1在应急事件发生后,只要符合启动条件,经镇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后,立即启动预案。
9.1.2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根据预警预报或灾害评估情况,召开有关部门和专家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9.1.3各工作组成员单位接到启动命令后,迅速开展工作,紧密配合,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工作任务。
9.1.4结束响应 由镇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救灾进度,由上级指挥部或原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部门宣布响应结束。
9.2响应措施
9.2.1通信保障 应急指挥部信息组负责通信管理部门的协调,救灾的实际需要,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
9.2.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应急指挥部根据抢险救灾应急需要,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必备物资。因应急抢险救援需要,依法征用、调用单位和个人所有的交通工具、设施及工程抢险装备和物资。
9.2.3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民兵预备役是抢救、救援的骨干力量。各村、居委会成立抢险救灾队伍,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的抢险和救灾任务,镇成立不少于3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必要时请上一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灾工作。
充分发挥场镇社区、公益团体等社会力量的作用,组建具备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成年人志愿队伍,减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
9.2.4 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应急救灾的需要,调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运输工具和人力,保证一旦有事,能够及时安全地将人员输送到指定的地点。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救援物资的运输,转移疏散灾民。
9.2.5医疗卫生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院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
9.2.6治安保障 应急事件发生后,现场保卫工作由派出所负责,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9.2.6物资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镇人民政府储备一定数量的帐篷、编织袋、锄头、木料、探照灯、充电式应急灯、救生衣、油料和砂石等救灾物资。
9.2.7经费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财政所做好应急资金准备,保证抢险救灾需要。
9.2.8社会动员保障 救灾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救灾的责任。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救灾工作的义务。在应急响应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指挥,全力投入救灾工作。
9.2.9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发生自然灾害时,镇应急指挥部临时确定若干避难场所,任何单位及人员不得拒绝。
9.2.10制度保障 建立完善应急工作制度,根据国家和地方应急法规要求,建立和完善应急会商,抢险技术方案会商、重大决策会商、救灾工作检查、值班、灾害报告等工作制度。
9.2.11抢险救灾重点 被困人员、危险区人员转移和重要的机密材料、财产和设备设施的转移。
9.2.12纪律
(一)责任人职责纪律
(1)必须服从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讨价还价,借故拖延。
(2)必须坚决执行救灾指令,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禁擅离职守。
(3)如有紧急情况,在不违背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意图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临时紧急措施,事后必须立即向指挥机构报告。
(4)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指挥机构或上级组织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严禁隐瞒不报。
(5)服从指挥,顾全大局,出色完成任务。
(二)紧急转移纪律
(1)必须认真组织,安全有序,临危不乱,遇急不慌。
(2)转移必须先人员,后其它;先老弱妇幼、后青壮年;先贵重物品,后一般。
(3)被转移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严禁自行其是。
(4)被转移人员必须团结互助,互相支援,严禁以强欺弱。
(三)灾后安置纪律
(1)镇政府必须保证被安置灾民有住处、有饭吃、有衣穿、有饮用水喝、有医疗。
(2)被安置人员必须发扬敬老爱幼,严禁逞强好胜。
(3)安置本着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各安置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置,遵守安置区的统一规定。
(4)被安置人员在安置区内,必须讲文明、讲奉献,共同维护安置区卫生,严防疫病流行。
(5)安置区内,不利于稳定的话不讲,不利安置区稳定的事不做,共同维护安置区的稳定。
9.3紧急转移
由应急抢险组负责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村居驻村干部分片包干负责,村(社区)支部书记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群众转移工作。若人力不够,由镇应急指挥部研究,组织其他救援力量增援。
9.4生活救助
9.4.1由救济安置组负责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各村居行政负责人负责所辖行政区内临时生活救助款物的分发;
9.4.2生活救助主要以保障吃、穿,住,在灾情发生后的当日内发放到灾民手中;
9.4.3救灾款物发放由救济安置组登记造册,领物人签收;综合协调组负责监督,并在发放表上签字。
十、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0.1后期处置及基础工作
应急事件发生后,对需要转移安置的受灾人员,由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落实转移安置人员临时生活住所和基本生活物资的供给,保证灾区社会稳定。对转移安置人员所征用、耗费的物资和支出的劳务费用,由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落实解决。卫生院要定期对灾区进行消毒,防止大规模的疫情暴发。民政办要及时统计受灾情况,对受灾严重的困难群众要给予救助。
10.2社会救助
灾害发生后,对社会、个人捐赠的救灾款物,按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统筹平衡,统一分配。
10.3保险理赔
灾害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提前介入,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10.4恢复重建
由社事办统计需求评估;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恢复重建规划、制定工作方案、重建管理;财政所负责资金和政策落实。纪委负责工程、资金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