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稳定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民兵、兵役、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旅游工作;发展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行政村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村级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侨务、调解等工作;指导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南城街道共有机构9个,其中中国共产党机关1个,政府机关1个,事业单位有产业培育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事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城市提升服务中心共7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413.26万元,支出总计6413.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6.37万元,增长17.10%,主要原因一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如绿道维护、高空喷雾等。二是城区环卫人员支出增加、村社区干部工资及保险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34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6.37万元,增长17.31%,主要原因是一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如绿道维护、高空喷雾等。二是城区环卫人员支出增加、村社区干部工资及保险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46.3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6.96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34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6.37万元,增长17.31%,主要原因一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如绿道维护、高空喷雾等;二是城区环卫人员支出增加、村社区干部工资及保险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713.79万元,占42.76%;项目支出3632.51万元,占57.2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6.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动用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13.2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36.37万元,增长17.10%。主要原因一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如绿道维护、高空喷雾等;二是城区环卫人员支出增加、村社区干部工资及保险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4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6.37万元,增长17.31%。主要原因一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如绿道维护、高空喷雾等;二是城区环卫人员支出增加、村社区干部工资及保险增加。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8.29万元,增长11.18%。主要原因是一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如绿道维护、高空喷雾等;二是城区环卫人员支出增加、村社区干部工资及保险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6.96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4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6.37万元,增长17.31%。主要原因是一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如绿道维护、高空喷雾等;二是城区环卫人员支出增加、村社区干部工资及保险增加。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8.29万元,增长11.18%。主要原因是一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如绿道维护、高空喷雾等;二是城区环卫人员支出增加、村社区干部工资及保险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6.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动用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3.60万元,占22.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7.99万元,增长32.6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稍有上涨。
(2)国防支出68.34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34万元,增长279.67%,主要原因是民兵训练增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4.60万元,占1.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60万元,增长373.00%,主要原因是文化下乡、文化运行经费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98.52万元,占9.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81万元,增长42.6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139.42万元,占2.2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31万元,下降39.84%,主要原因是常态化的疫情防控支出减少。
(6)节能环保支出63.41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4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
(7)城乡社区支出1904.04万元,占3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3.48万元,下降30.45%,主要原因是城管临聘人员体制改革,减少了人员支出。
(8)农林水支出1596.50万元,占25.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3.50万元,增长51.6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林设施类关键性投入。
(9)交通运输支出253.07万元,占3.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3.0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
(10)住房保障支出132.44万元,占2.0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年初已按人头数生成。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2.38万元,占1.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38万元,增长174.60%,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应急救灾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3.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78.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28万元,增长7.4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提高标准、增加新入职人员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以及其他工资福利。
公用经费53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34万元,增长74.5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物价上涨,商品和服务有所增加。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运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3.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8万元,下降7.6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二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14万元,下降13.6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二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2023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度决算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3.8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
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2万元,下降4.3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预算,合理安排公车出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42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严格公务车管理,合理安排公务用车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91万元,下降13.51%,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车管理,合理安排公务用车使用。
公务接待费0.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单位来我单位交流学习产生的费用。
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6万元,下降99.2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3万元,下降85.1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规定据实报销。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6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4.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8.3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8万元,增长754.55%,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较上年度会议有所增加。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394.74%,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技术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0.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5.85万元,增长31.43%,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农村联网路(梯子村十四组)建设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5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5项,涉及资金3632.5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55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55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0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各二级预算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罗渝闽 18723226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