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南城办发〔2023〕58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国家卫生区复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各办、所、中心:
《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国家卫生区复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国家卫生区复审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区复审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铜国卫复审办〔2023〕1号)及《重庆市铜梁区国家卫生区复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铜国卫病媒防制组〔2023〕1号)精神,结合我街道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政府组织、属地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提升全民文明卫生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全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分条作战,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着力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各项考核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和现场评价指标规定,确保每一个复审周期,通过国家卫生区复审。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任务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组在街道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卫健办牵头,在南城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协助配合下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复审要求。督促各社区及相关村按时完成病媒生物控制线上评估指标资料上报和明查复审资料存档备查。
四、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组主要负责辖区内主要病媒生物“鼠、蚊、蝇、蟑”的防制和密度监测以及抗药性监测工作。一是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二是掌握辖区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三是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国家标准C级及以上标准;四是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达95%以上。
在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开展辖区内病媒生物的孳生地调查,并建立台帐,并根据孳生地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开展病媒生物的侵害调查,掌握辖区内社区、单位、公园、农贸市场、建筑工地、餐饮店、食品店、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垃圾中转站、车 站、通信机房等重点场所或重点行业病媒生物的侵害状况,为防制工作提供依据;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在辖区内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统一防制活动,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科学、合理用药;配合并督促第三方有害生物防制公司开展相关工作。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区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区复审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线上评估指标资料的上报和明查复审资料存档备查。
五、工作步骤
(一)清除孳生地完善防制设施阶段:
各村社区对本辖区的病媒生物孳生地进行认真排查摸底,根据摸底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彻底消灭和铲除鼠、蚊、蝇、蟑螂的孳生场所。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组对村社区的“四害”防制设施进行认真检查,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更换、补充、完善。
(二)药物消杀阶段:
开展抗药性监测,选用“安全、环保、有效”的防制药物, 组织不低于两次的统一投药灭杀活动,鼠、蚊、蝇、蟑螂的孳生地和痕迹得到全面治理。
(三)长效巩固阶段: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对第三方有害生物防制公司的监督管理,使各项考核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和现场评价指标规定,确保每一个复审周期,通过国家卫生区复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国卫复审工作是一项常态化工作,要高度重视,把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定期研究工作中存在问题。要把国卫复审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各办站所、各村社区工作计划,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职能部门,明确专(兼)职人员,根据工作职责和标准要求制定工作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巩固国家卫生区各方面的工作成效、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形成全民皆知、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行动的良好氛围。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通报、督促解决。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四)加强专项整治。要按照“属地管理块块抓、分级管理层层抓、行业管理条条抓”的原则,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五)严格督查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严格执行督查巡查通报制度,落实有关责任制,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国家卫生区复审整体效果和进度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附件:1.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病媒生物防制线上资料评估指标
2.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病媒生物防制现场评估指标
3.国家卫生城镇标准(2021版)-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
附件 1 :
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病媒生物防制线上资料评估指标
内容 |
分值 |
责任单位 |
工作汇报(含专业组汇报) |
【有】5分;【无】0分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 |
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含专业组工作计划) |
【有】5分;【无】0分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 |
其他相关资料 |
【有】1分;【无】0分 |
区疾控中心、责任单位 |
附件 2 :
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病媒生物防制现场评估指标
内容 |
明查分值 |
暗访分值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
2 |
区卫生健康委 |
疾控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 |
||
开展病媒控制评估,每年统一防制活动不少于两次 |
3 |
疾控中心 |
|||
有居民虫情报告和防制咨询渠道,及时反馈群众意见 |
3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 |
|||
开展蚊蝇孳生地调查,并建立台账 |
3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 |
|||
重点行业及重点场所病媒生物侵害调查 |
2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 |
|||
蚊、蝇、鼠、蟑螂等密度监测和抗药性检测 |
3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 |
|||
灭鼠毒饵站布放合理,用药规范,方法科学 |
4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 |
|||
小型积水、大中型水体等蚊虫孳生地治理 |
4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 |
|||
生活垃圾、垃圾容器等苍蝇孳生地治理 |
4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 |
|||
食品行业和单位防蝇设施 |
4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 |
|||
重点行业和单位防鼠设施 |
4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 |
|||
鼠类密度控制情况 |
4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 |
|||
蝇类密度控制情况 |
4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 |
|||
蚊虫密度控制情况 |
4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 |
|||
蟑螂密度控制情况 |
4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 |
附件 3 :
国家卫生城镇标准(2021版)—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
【标准原文】
(四十五)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掌握辖区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标。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
【标准释义】
206. 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
(1)制定本级政府病媒生物控制管理规定或文件,或对上级颁布的相关规定和办法有实施细则。制定实施病媒生物防制计划和方案 。【参考标准:《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城镇》(GB/T 27775-2011)】
(2)能够有效组织、动员、协调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病媒生物控制。
(3)建立居民虫情报告和防制咨询渠道,并有专门机构人员负责,居民能够通过服务热线或网站等多种形式反映病媒生物危害和防制咨询,对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有记录、有落实、有反馈、有回访。
207.掌握辖区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
(1)开展辖区蚊、蝇孳生地的调查,掌握辖区孳生地的本底情况,建立主要孳生地台帐,并根据孳生地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2)开展蚊、蝇、鼠、蟑等重要病媒生物的密度监测,掌握辖区主要病媒生物的种类、分布、季节消长规律和密度水平。监测点覆盖所辖各区(县覆盖所辖各街道),监测方法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监测时间和频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监测结果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
(3)定期开展病媒生物的侵害调查,掌握辖区内社区、单位、公园、农贸市场、建筑工地、餐饮店、食品店、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垃圾中转站、机场、车站、通信机房等重点场所或重点行业病媒生物的侵害状况,为防制工作提供依据。
208. 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方面要求:
(1)河流、湖泊、沟渠、池塘、景观水体等大中型水体采取疏通、换水、养鱼等措施。
(2)瓶瓶罐罐、轮胎、竹筒、坑洼等各类小型积水,采取翻瓶倒罐、清除、遮盖、填平等手段。
(3)城市道路两侧、单位 、社区、城中村等场所的雨水道 口,采取疏通的方式,避免形成长期积水,必要时可投放环境友好的杀蚊幼剂。
(4)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果皮箱等管理到位,垃圾及时清运,并定期对垃圾容器底部的陈旧性垃圾清理,避免蝇类孳生 。楼栋垃圾通道封闭,厕所、垃圾运输车辆等管理良好。
(5)社区、城中村、公共绿地等外环境散在的生活垃圾、宠物粪便等及时清理。
209. 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标方面要求。
(1)根据病媒生物的危害情况,适时开展日常防制活动,全市或县统一的防制活动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 、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组织专项活动。
(2)按照国家标准的检测方法开展抗药监测工作,了解或掌握辖区主要病媒生物对当地常用卫生杀虫剂的抗药性情况,为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依据。根据不同的病媒生物、不同的处理场所,选用“安全、环保、有效”的防制方法。
(3)不得使用国家禁用、无证或私自混配的杀虫剂或杀鼠剂,做到科学、合理用药,无过度用药现象。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指导和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的技术优势,提高辖区病媒生物的防制水平。对政府购买的市场化服务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保证防制实效。
(4)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自查和评估,及时掌握达标情况。
(5)通过综合施策、持续控制,蚊 、蝇、鼠、蟑密度保持在控制范围 C 级标准之内。
【参考标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鼠类》(GB/T 27770-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蚊虫》(GB/T 27771-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蝇类》(GB/T 27772-2011)、《病媒生 物密度控制水平 蜚蠊》(GB/T 27773-2011)】
210.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方面要求。
单位食堂、宾馆饭店、餐饮店、食品店、食品加工场所以及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的食品点位等,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具体要求:
(1)门、窗、餐饮、食堂等门口安装防蝇帘或风幕机等设施,或使用旋转门、自动闭合门等,若使用纱门、纱窗,网纱密度≥16目。门缝隙小于6mm,木门和门框的下端使用金属包被,高300mm。食品、粮食库房门口有挡鼠板,高600mm。 门、窗无玻璃破损。
(2)箅子和地漏:厨房操作间不水道出水口有金属竖箅子(栏栅),或排水沟有横箅子,箅子缝隙小于10mm,且无破损,地漏加盖。
(3)管线孔洞:堵塞通向外环境的管线孔洞,没有堵死的孔洞,其缝隙小于或等于6mm。
(4)排风扇:排风扇或通风口有金属网罩,网纱密度≥8 目。
(5)灭蝇灯:食品加工区、就餐区宜安装粘捕式灭蝇灯, 电击式灭蝇灯不得悬挂在食品加工区或就餐桌的上方。
(6)防蝇柜(罩):农贸市场、超市上(人流量较大的场所)等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点位,加装防蝇柜(防蝇罩)或使用冷藏柜,不得暴露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