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南城办发〔2024〕24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南城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板块、有关单位:
经办事处同意,现将《南城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城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根据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铜梁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铜府办发〔2024〕16号)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南城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周江任组长,陈熙、陈莉、陈伟、周毅臻任副组长,各板块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平安法治板块,由应急管理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调度指挥工作。街道消防站负责指导、统计、宣传、检查等业务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着力解决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1.强化停车场所用地的规划管控。积极排查既有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存量空间,因地制宜新增电动车停车场地,如需调整规划,优化程序简易办理。(规划建设岗牵头负责,城市提升服务岗协同配合,各村社区组织落实)
2.推进既有小区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共享充电柜。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协助配合充电设施安装运营单位实施安装建设。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属地村社区负责组织协调并做好相关工作。(规划建设岗、社区事务服务岗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岗协同配合,各村社区组织落实)
3.严格架空层使用管理。对民用建筑架空层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排查,建立台账,对于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架空层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的报消防限期整改;各村社区要组织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明确管理责任,要求他们负责做好架空层安全巡查工作,组织开展每日巡查,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为停放充电场所的架空层符合消防安全条件,2024年6月底前完成。对于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架空层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的报消防限期整改,2024年8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岗牵头负责,规划建设岗、社区事务服务岗协同配合;各村社区组织落实)
4.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违规停放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场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社区事务服务岗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消防、派出所协助处理,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各村社区按照网格管理明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由其负责安全提示、防火巡查等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岗牵头负责,城市提升服务岗、社区事务服务岗协同配合;各村社区组织落实)
(二)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
5.严打非法改装行为。组织开展对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的经常性检查,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8月底前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整治一批并持续推进。(城市提升服务岗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岗协同配合;各村社区组织落实)
6.严格登记管理。在将蓄电池依法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并设置识别代码的基础上,对电动自行车全面实施登记上牌管理,将车主信息、车架号及蓄电池识别代码纳入登记事项,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登记上牌服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岗牵头负责;各村社区组织落实)
7.强化路面执法。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行、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岗牵头负责;各村社区组织落实)
8.压实配送企业责任。摸排即时配送平台企业,督促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加强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25公里/小时、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督促企业对车辆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改,2024年8月底前完成。鼓励企业为配送员统一配发电动自行车,推行共享换电模式。(城市提升服务岗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岗协同配合;各村社区组织落实)
(三)着力解决违法违规销售问题。
9.加强销售企业监管。摸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电动自行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2024年8月底前完成。(城市提升服务岗牵头负责;各村社区组织落实)
(四)着力解决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
10.加强违法行为联合惩戒。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的企业,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企业,违规提供改装服务及部件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落实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发动群众积极查找身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2025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城市提升服务岗牵头负责,经济发展岗、安全生产岗协同配合;各村社区组织落实)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6月底前)。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结合职能职责,大力推进各项任务,全面启动整治工作。
(二)攻坚整治阶段。(2024年7月至2025年11月)。各村社区、各板块组织本地区、本行业开展全面排查,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各村社区、各板块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及时梳理解决突出问题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