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就提前下达2023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精准认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抓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资格审查,经相关部门身份认定后,符合条件的方可纳入危房改造补助范围。
二、严格补助审核审批程序,抓实户申请、村评议、镇街审核、区级审批程序,不得删减和变更申报流程,也不得随意调整补助对象名单。
三、加强过程管理,抓细质量安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安全顺利完成。各镇街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确保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开工,2023年4月底前全面竣工。房屋竣工后要立即组织验收,完善危房改造资料,及时上报审核,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
附件:2023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表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