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南城办发〔2022〕55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南城街道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站、所、中心,社区和有关单位:
《南城街道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城街道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铜梁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的通知》(铜高层消防治理办〔2022〕1号)的要求,南城街道办事处于2022年8月8日下午由办事处分管领导组织社区书记、安全管理员以及物业公司召开工作部署会,深入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现将相关部署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高层消防治理办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南城街道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排查辖区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和老旧高层住宅等4类重点对象,集中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南城街道办事处成立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街道各办、站、所、中心、社区、有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街道应急办,由应急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开展全街道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治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底
(二)治理内容:针对辖区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和老旧高层住宅等4类重点对象的5种风险,全面推进排查整治。
1.日常管理: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设置群租房。
2.建筑防火: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安装可燃雨棚、突出墙面防护网;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共用疏散楼梯。
3.消防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被擅自拆除或者损坏停用;分区消防供水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4.生命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间)被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
5.用电用气: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公共区域电气线路绝缘老化、私拉乱接现象严重。
四、工作步骤
(一) 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8月10日)。南城街道组织各社区、物业管理企业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职责。
(二)复查评估阶段(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21日)。各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抽调人员开展实名制排登,对4类重点对象的5方面突出风险进行复查,通过“高层建筑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健全完善基础台账和隐患清单,并责令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改。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2年8月21日至2022年11月30日)。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管理单位、物业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时限,推动落实整改。通过持续整治,实现阶段性整治目标。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底)。 组织社区、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管理单位对整改情况全覆盖自查,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回头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需充分认识到深入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各社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工作要求,建立基础台账和隐患清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高层建筑管理单位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隐患,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二)加强统筹,持续深入推进。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形成工作合力。对梳理出来的隐患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抓到底,切实化解风险隐患,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
(三)强化督导,确保整改实效。各单位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办事处检查组将开展联合督查,对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通报批评。对高层建筑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
各办、站、所、中心、社区、管理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计划、整改措施,及时收集整理隐患排查整治相关信息。于8月23日前报送《高层建筑突出火灾风险基础信息统计表》(附件1),8月23日起每月报送《高层建筑突出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附件2)
附件 1
高层建筑突出火灾风险基础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筑类别 |
总数 (栋) |
无管理单位建筑数(栋) |
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建筑数(栋) |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采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建筑数(栋) |
违规设置群租房建筑数 (栋) |
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建筑 (栋) |
避难层(间)被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筑数 (栋) |
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数(栋) |
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共用疏散楼梯建筑数(栋) | ||||
A级 (不燃) |
B1级 (难燃) |
B2级(可燃) B3级(易燃) |
无外 保温 | ||||||||||
4类重点对象 |
1﹒超高层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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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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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共建筑(除1、2项以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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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高层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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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高层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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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 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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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指商业、办公等和居住于一体的两种及以上使用用途的高层建筑。 2﹒8月23日通过“信息填报系统”报送。 |
附件 2
高层建筑突出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筑类别 |
总数 (栋) |
核查 校验数 (栋) |
新明确管理单位建筑数(栋) |
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建筑数 (栋) |
建筑外墙可燃易燃外保温材料已整改数 (栋) |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采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已整改建筑数(栋) |
群租房已整改建筑数(栋) |
易燃可燃彩钢板房已整改建筑数 (栋) |
避难层(间)已整改建筑数 (栋) |
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已整改建筑数(栋) |
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共用疏散楼梯已整改建筑数 (栋) | |
4类重点对象 |
1﹒超高层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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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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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共建筑(除1、2项以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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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高层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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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高层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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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指商业、办公等和居住于一体的两种及以上使用用途的高层建筑。 2﹒8月起每月23日通过“信息填报系统”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