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南城办发〔2023〕51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进一步加大南城街道耕地保护工作力度的通知
各村(涉农社区),各办、所、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决纠正和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全面完成2023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大南城街道耕地保护工作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规划建设、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建设环保办、产业培育中心、各村(涉农社区)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设环保办,负责耕地保护日常工作。
各村(涉农社区)书记为农村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涉农社区)要落实农村耕地保护巡查专职人员,把农村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各村(涉农社区)年度工作计划。
二、明确工作目标
(一)村(涉农社区)行政区域内年末耕地保有量,年末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年度耕地恢复面积,全年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指标。
(二)村(涉农社区)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工作依法规范,及时报告和制止违法占用以及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行为。
(三)严禁村民占用基本农田建房、造坟、挖塘养鱼、取土打坯、种植草皮、材料堆放等违法违规和污染基本农田的行为。
(四)严禁以土地流转名义进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辖区内土地流转或已流转的土地转包,必须按程序报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严禁以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农旅融合发展等项目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绿化造景。
(六)加强已征收未转用土地用途管理,及时巡查已征收未转用土地使用状况,严禁违法违规改变审批用途,尤其是绿化造景。
(七)加强用地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建设审批程序和用地要求,农村道路建设应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需经过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落实“进出平衡”。除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田间道路外,其他农村道路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八)破坏耕地的其他违法用地行为。
三、强化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制定年度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建立违法用地监督巡查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制定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纳入年度考核,与村(涉农社区)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及时制止辖区内的违法用地行为,对拒不执行的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向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
(二)建设管理环保办工作职责。建设管理环保办要根据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村(涉农社区)、业主加强土地的规划利用,及时纠正和制止违法用地行为,督促指导村(涉农社区)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和目标考核,密切配合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处置违法用地行为。
(三)产业培育中心。加强设施农用地备案,引导设施农用地科学选址、不占或少占耕地,严格把关备案范围及规模,及时汇交备案信息。督促各方完善用地协议内容,合理设定用地期限、使用要求、退出方式,以及复垦义务、土地恢复费用、违约责任。加强动态巡查,认真落实设施农用地日常动态巡查要求,严禁未备先建、备少占多、改变用途,防止“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
(四)村(涉农社区)工作职责。加大辖区违法用地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报告、制止本辖区违法用地行为,配合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
四、建立动态监测机制
对街道办事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流出的耕地进行排查,落实专人对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进行监测巡查,健全以村为单元的网格巡查队伍,明确工作内容,实行量化考核,严格落实奖惩。
区分为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耕地流向建设用地等,严格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的要求,通过耕地整改恢复和撂荒地整改等工作,确保耕地数量只增不减。
建立健全耕地保护执法长效机制,积极做好相关企业业主、涉事村民和人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严格工作考核
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办事处对村、涉农社区的年度目标考核,对有因耕地保护不到位被上级部门督察督办、耕地恢复工作推进不力、擅自流转土地等情况的村、社区,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主要负责人及村社区不得评优评先。
特此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