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蒲吕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严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根据2022年度依法治区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安排,现将蒲吕街道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1.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工委对法治建设的统筹力度。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政法委员为副组长,街道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2. 完善党工委决策制度,提升党工委依法执政能力。健全完善党工委重大事项制度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群众参与、多方监督、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党工委议事规则》和《重大问题议事记录规范》等制度,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履行合法性审核,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决策调研、咨询、公示等制度,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3. 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党员干部法治素养。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全体机关干部积极开展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指示精神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今年,党工委中心组学法8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宪法》、《行政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机关干部学法8次。街道全体干部2021年度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均合格,通过培训学习,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
4. 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街道办事处聘请重庆龙都律师事务所为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为各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群众享有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
5. 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培训宣传活动。利用广播、标语、宣传单、会议和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利用乡村振兴讲习所,认真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法律法规,街道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加强与农村基层关联密切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激发了基层组织及广大村民学法、懂法、讲法、用法的积极性,促进基层农村社会稳定和谐。
(二)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法行政。
1. 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强化法治建设对社会公共事业的保障力度。街道努力提升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窗口服务单位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制度,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利用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公开服务项目、内容、办事要求、政策规定、申办程序,简化手续,为群众在办理就业登记、低保、信访、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便捷的服务。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通过购买法律服务方式,街道聘用法律顾问,协助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2.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同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表明身份、说明理由、调查取证、听取陈述和申辩、送达等执法工作流程,统一规范执法手段措施,切实规范行政处罚等各类涉及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且注重公平执法、公正执法,对待所有违法当事人均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公平、公正执法。
3.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信息透明度。党务、政务、财务、服务等向社会公开,统一公开内容,建好公开阵地,规范公开时间、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公开制度,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工作,不断强化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应用,推广“渝快办”移动政务服务;着力提升大厅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新中心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为公众提供全面、便捷、高效、智慧的服务需求。
(三)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和谐发展。
1. 构建依法治理体系。强化村(社区)民主自治能力:一是完善选举制度,严格执行两委公推直选,保障居民选举权;二是完善村(社区)议事规则,形成民主管理、民主决策长效机制,保障村(社区)居民合法权益;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监督制度,认真贯彻村居务、财务公开条例,充分保障居民的监督权与知情权。
2. 持续推进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工作。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充分发挥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化解矛盾纠纷,完善警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等联合大调解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排查,及时了解掌握信息,对矛盾苗头提前介入,做好疏导转化工作,力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重点矛盾纠纷,采取定人、定责任的办法,实行领导挂帅包案调处。截止到今年7月,街道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共367件,成功365件,调解成功率达99.5%。“两所一庭”建设进一步推进,今年旧县法庭、蒲吕司法所、蒲吕派出所5次联合开展工作,对街道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作出较大贡献。
3. 强化对特殊人群的监管。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矫正和帮教制度,切实做好矫正对象教育管理与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重点加强对涉邪教、涉黑恶、涉毒、涉赌等犯罪人员的监管力度,确保特殊人群整体稳定。
(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 落实普法宣传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法治宣传机制。在蒲吕街道党工委组织安排下,平安办、禁毒办、应急办、司法所等普法宣传单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在 3.8 妇女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大节日联合街道各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今年,全街道法治宣传活动开展23场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0000余份。8月22日,蒲吕街道投资建设的“蒲吕法治文化广场”竣工,该广场是市民休闲场所,建成后,市民在休闲中学法,今后街道办事处将利用这个法治宣传阵地进行法治宣传,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扩展法制教育内容有效提升辖区群众法治意识。
2. 发动各类普法志愿者参与普法宣传。街道今年已完成45名“法律明白人”的选拔培训,全部通过考核并持证上岗,壮大了普法宣传队伍,每个村社区3名“法律明白人”积极发挥作用,深入群众开展普法宣传,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准与要求也越来越高,我街道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1. 部分党员干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学习领会上有差距,个别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学习领会不全面,在知行合一方面还有差距。
2.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有的部门认为法治建设与自己部门关系不大,思想重视不够,未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合力。
3. 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未进行系统培训、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人员对政策法规的把握能力不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不熟悉、执法方式方法还不够正规等问题。
4.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目前只完善了人员编制配备,但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均在原各自的办所工作,行政执法大队只挂牌,并未实际开展工作。
5. 基层社会治理方面还有待提升。在矛盾纠纷排查、重点人员管控、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等工作过程中还不够科学有力,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6. 村居法律顾问小程序推广不力,各村、社区对村居法律顾问小程序重视不够,导致全街道此项工作在全区落后。
7. 普法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未严格落实“谁执法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机制,个别部门没正确认识到自己部门的普法责任,造成普法力量薄弱。
8.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认识不足,范围界定不够清晰,未能将街道所发文件中符合标准的文件按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
9. 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程序不够规范,审查把关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
10. 规范化水平不够高。个别党内规范性文件还存在错误情况,主要有出现错别字、用词不规范、事由描述不清等情况。
11. 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我街道从事党内法规人员均不是法学、党建学、政治学经济学方面的专业人才,专业技术还达不到相关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与建议
1. 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理论的学习力度,街道主要领导带头,科学合理调整学习制度,要求全员参与,同时定期组织谈论交流,确保学习效果入脑入心,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法治意识。
2. 统筹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把各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3.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邀请相关执法部门人员现场培训教学,定期检查行政执法情况,建立定期联络机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4. 建议上级机关尽快完善相关责任制度,同时积极探索街道综合执法有效办法,加强与各级执法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提出合理建议,在未明确权责期间,加大综合执法相关理论培训。
5. 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化解矛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法律、政策、经济、行政、道德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群众正当要求做到尽量满足,对不合理要求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要将涉法涉诉信访分离出来,导入法律途径,对由于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办事导致的矛盾纠纷,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 “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充分发动街道、村(社区)各类普法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针对辖区不同区域、人群开展各类形式灵活多样的普法宣传,例如街头宣传、进村入户宣传、田间地头宣传等,同时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法治同行”活动,利用村(社区)播放电影、文化表演时机,穿插播放各类法治文化节目、视频等。街道还联合辖区司法所、派出所、村居法律顾问组成普法宣讲队伍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讲解身边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常用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