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发〔2023〕18号
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平滩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办所、中心,各村(社区):
为加强对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25号)和《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铜梁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铜府办〔2023〕15号)精神,经镇政府同意,成立铜梁区平滩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熊 昕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黎 进 镇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成 员:陶华彬 督查办负责人
刘 霞 党政办负责人
陶 泓 党群办负责人
冉廷凤 财政办主任
张 娅 人大办主任、经发办负责人
刘双喜 应急办主任
刘 静 平安建设办负责人
刘光文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主任
王小芳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郭志兵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熊友忠 乡村产业培育中心负责人
张 毅 综合执法办负责人
陈 多 乡村生态治理中心负责人
邓瑞猛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主任
范 瑜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人
张 力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娅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负责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三、其他事项
1.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办所中心自行更换,不再另行发文。
2.领导小组不作为镇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