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隆府发〔2022〕2号
重庆市铜梁区庆隆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庆隆镇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庆隆镇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庆隆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庆隆镇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区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镇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相关办所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守住安全红线,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特点,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短板,制定针对性措施。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成立春节燃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陶启伦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何小川 副镇长
成 员:卢 伟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人
张 进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赵 朋 经发办负责人
张顺谦 应急管理办负责人
胡廷勇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李廷会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郭绍茂 派出所负责人
叶红梅 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管理办,由应急管理办主任张顺谦兼任主任,全面负责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统筹整合资源,广泛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相关办所和单位要按照《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和《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铜府〔2019〕7号)明确的禁放区域以及“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要求,从即日起启动宣传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
(一)2022年1月15日为“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各村(社区)、相关办所和单位要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石鱼派出所;配合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二)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及时曝光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引导广大居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文化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办、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经发办)
(三)经发办负责联系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在2022年1月31日(除夕)和2月15日(元宵)分别向本辖区用户发送公益提示短信,向进入本辖区内的手机用户发送禁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牵头单位:经发办;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四)庆隆小学、长石小学负责组织学生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牵头单位:文化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办、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五)应急管理办负责在辖区各紧要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春节期间,在车站、场镇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海报、播放宣传广播。(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配合单位:石鱼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六)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守《条例》。(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配合单位:石鱼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
(七)各村(社区)要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配合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三、严格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控
(一)应急管理办要按照“严格许可、强化监管”的原则,严把安全准入关,严格经营许可,严格培训考核,严格执法检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安全管理,督促批发企业严格出入库管理,落实流向登记制度,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落实实名购买登记要求;并会同派出所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二)道安办要围绕省道和乡道,依托已有的检查站和乡村交通劝导站,设立烟花爆竹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检查,依法查处无证运输、不按规定线路运输、非危险品运输车运输、超载、超速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等违法行为。
(三)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投放本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查处,并将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
四、开展隐患排查,化解安全风险
各村(社区)、相关办所和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工作措施,做到安全隐患“发现即整改、整改即落实、落实有复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对重点区域场所开展“地毯式”滚动排查,确保发现隐患彻底、整改措施坚决、复查结果严格。
特别是农业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市政办要在春节前组织力量对本辖区的化粪池、生化处理池等地下管网设施进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气体检测,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巡查守护措施,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五、加强联动执法,严格依法查处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查点上私售、查面上私存、查道路私运、查个人私买”,强化区域联动合作,加强联动执法,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派出所要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侦办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应急管理办要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查处涉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事故;市场监管所要依法查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区规定品种和规格烟花爆竹的行为;市政办要依法查处街面流动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燃管办要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移交有关部门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依法查处的各类违法行为,媒体要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举报电话:45481969)
六、落实禁放看护,做好应急处置
各村(社区)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认真抓好各自辖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辖区道路、重点区域、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实行看护“网格化、实名制”,分区、划段包干负责,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同时,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应急管理办和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卫生院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