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庆隆镇人民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4-06-28 来源:庆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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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凡具有铜梁区户籍居民,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其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消费支出和其他相关情况,符合《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渝府办发〔2022128号)规定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提出书面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地不一致的,应当由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户籍地镇街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户籍地镇街提出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其申请确有困难的,应当主动提供帮助。

二、设定依据

《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233号)等文件。

三、申请材料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申明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并签字确认,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共同生活成员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四、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35/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00/人/月,低保金按照家庭收入实行补差发放(此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 2023 年 9 1 日起执行)。

五、办理流程

六、申请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地点

窗口办理:庆隆镇公共服务中心。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0个工作日)

九、民政咨询电话

 023-4548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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