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口府〔2024〕20号
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水口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事业单位):
经镇政府审定,现将《水口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水口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全面推行监督检查以计划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全市推行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基本程序要求,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力争实现本年度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区级行业部门委托权限,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应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区级行业部门委托的交通、消防、城镇天然气、建设施工、文旅等行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各部门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工作。镇安委办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联席会,收集各部门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情况。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1.水口镇应急办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水口镇经发办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水口镇规建环办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水口镇农服中心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水口镇应急办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进一步增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企事业单位执法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提高事故防控能力,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力争实现零死亡。
三、监督检查人员
应急办从事应急管理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共2人。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02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06天)-非执法工作日(344天)=52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106天:包括安全生产举报查处8天;参与区安委会和区应急局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48天;开展机动执法24天;组织指导应急救援培训、演练24天;实施行政许可2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共344天:包括学习、培训、会议、驻村工作、日常事务工作共计238天;病假、事假共计25天;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45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36天。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和频次
1.道路交通:路检路查每月2次,赶场日车辆较多的路段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重点路段道路隐患排查每月2次。
2.消防:辖区内学校、敬老院、卫生院每季度检查1次,“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节假日前开展排查抽查。
3.烟花爆竹零售点:6个烟花爆竹零售点,春节、清明节前全覆盖检查各一次。
(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1.道路交通
(1)道路风险隐患是否排查整治。
(2)道路交通违规违法行为是否进行劝导查处。
(3)道路交通劝导站是否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与驻站执法。
2.消防
(1)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是否排查整治。
(2)用电用火用气等违规违法行为是否查处。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与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易燃易爆物品存储、使用是否规范。
(5)重点岗位人员责任是否落实。
(6)重点单位是否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开展演练。
3.烟花爆竹零售点
(1)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有警示标志。
(2)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有灭火器。
(3)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超量存储。
(4)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违规销售。
(5)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附件2
水口镇经发办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和镇安办要求,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工商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企业执法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非居民燃油气经营户、超市、废品回收站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提高事故防控能力,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力争零死亡目标。
三、监督检查人员
经发办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共2人。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和频次
1.工贸:每月随机抽查,半年全覆盖1次。
2.废品回收站:1家废品回收站每季度1次。
3.使用燃油气的餐馆:每月随机抽查,半年全覆盖1次。
(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1.工贸
(1)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2)灭火器、安全通道前是否有物品堆放,影响其正常使用。
(3)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专人保管、专地存放。
(4)检查物品堆放是否整齐,是否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5)电器设备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有乱拉乱接电线。
(6)是否有异常气味和烟雾。
2.废品回收站
(1)灭火器、安全通道前是否有物品堆放,影响其正常使用。
(2)电线是否裸露,是否堆存了易燃易爆物品。
(3)是否回收危险废物。
3.非居民燃气安全
(1)检查是否存在燃气泄漏隐患。
(2)使用燃气的场所是否通风。
(3)是否安装燃气报警装置。
附件3
水口镇规建环办2024年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和镇安办要求,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规范我镇农村自建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秩序,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三、监督检查人员
规建环办按照职责分工,对农村自建房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共4人。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和频次
1.自建房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六到场”制度,即选址勘察到场,定点放线到场、基坑基槽验收到场、工程重要节点到场、主体结构完工到场、竣工验收到场;二是要严格落实日常检查制度,推行网格化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每周至少对辖区内在建农房施工现场检查一次。
2.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每周检查1次,对涉及高危险作业区域应坚持每天进行检查。
3.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周检查1次,汛期每周检查2次。
4.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每月排查检查1次。
(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1.自建房建设
(1)是否购买保险。
(2)是否佩戴好护具,安全施工。
(3)是否使用违规机械。
(4)是否按要求先批后建。
(5)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2.市政工程建设
(1)施工人员是否购买保险。
(2)是否佩戴好护具,安全文明施工。
(3)是否使用违规机械。
(4)是否按要求设置围挡。
(5)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6)是否按照流程审批(市政道路施工)
(7)是否占道施工。
3.地质灾害隐患点
(1)警示标识牌是否完好,警示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2)隐患点裂缝是否变化。
4.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1)公路边坡是否塌方或沉降。
(2)路面是否损坏。
(3)水沟涵洞是否通畅。
附件4
水口镇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计划
为落实我部门相关安全工作职责,做好森林防火、山坪塘防溺水、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在建项目安全、农机安全监管等工作,开展好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按照辖区管理负责制,我部门拟对农资门店、涉农企业、各山坪塘、各村森林防火区域、在建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等实施常态化安全检查。每次参加监督检查人员为2名及以上人员,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监督检查,全年共2次,同时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一)重点检查对象:农资门店、涉农企业、各山坪塘、各村森林防火区域、在建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
(二)重点检查内容
1.镇辖区内农资门店的农药、化肥是否合格、是否在有效期、是否销售禁售农药等情况。
2.镇辖区涉农企业在开展生产作业时安全生产情况。
3.镇辖区内各山坪塘是否设置防溺水标识、标牌等情况。
4.镇辖区各森林防火宣导站、各村森林防火区域安全情况。
5.镇辖区涉农在建项目安全施工、安全建设情况。
6.镇辖区各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7.镇辖区农机经销商的农机产品是否合格、库房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农机开展生产作业时安全情况。
8.镇辖区内农村安全生产和废弃沼气安全处置管理情况。
三、其他
1.每年制定1次本科室(站、所)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负责实施。
2.每年开展1次安全教育培训(本行业领域)。
3.每年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
4.每月至少1次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导有关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