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保证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及时更新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水口镇人民政府起草了《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电话、邮件等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汇龙街2号
电子邮箱:541093906@qq.com
联系电话:023—45434275
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各村(社区)、镇级各板块: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水口镇人民政府决定将《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口镇污水管网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的通知》(水口府〔2024〕59号)、《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口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口府〔2024〕84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X月X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 《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口镇污水管网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的通知》(水口府〔2024〕59号)
2. 《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口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口府〔2024〕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