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口府〔2024〕113号
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村(社区)、镇级各板块: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水口镇人民政府决定将《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口镇污水管网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的通知》(水口府〔2024〕59号)、《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口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口府〔2024〕84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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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口镇污水管网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的通知》(水口府〔2024〕59号)
2.《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口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口府〔2024〕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