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山府发〔2025〕8号
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山镇2025年自然灾害防治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2025年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铜府发〔2025〕1号)和《关于印发铜梁区自然灾害防治专项指挥部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铜防减救灾办〔2025〕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25年度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对接区级工作要点和各行业领域重点任务清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细化完善并形成了《双山镇2025年自然灾害防治重点任务清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山镇2025年自然灾害防治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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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进度要求 |
工作统筹 |
责任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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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安全责任体系,提升综合统筹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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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责任 |
1 |
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落实述职报告制度。 |
3月底前 |
镇一委四指办 |
党政办,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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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贯彻落实《重庆市铜梁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铜森防指〔2024〕4号)《重庆市铜梁区加强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重点任务清单(2024—2027年)》(铜森防指〔2024〕2号)要求,落实各级行政首长抓森林防灭火职责。 |
3月底前 |
镇森防办 |
党政办,应急办,农业中心,各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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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行政管理责任,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 |
6月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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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期内,镇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本辖区防灭火工作。 |
10月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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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镇党委会会议或行政办公会每年至少研究1次防汛抗旱工作。 |
全年 |
镇防指 |
党政办,应急办,农业中心,各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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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镇党政领导实行“双值班”和“分片包干”制度;落实一名主要领导在岗值班和“分片包干”制度。 |
汛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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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1名政府领导担任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任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 |
汛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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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长或“关键少数”到指挥部坐镇指挥、统一调度,其他领导深入包干片镇督导救援救灾工作。 |
临灾临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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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严格落实“四重”网格员、地防员“一线岗位”职责。 |
汛前 |
镇地指办 |
各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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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
5 |
厘清公路、水库、大坝等灾害防治责任。 |
汛前 |
镇一委四指办 |
相关办(中心),各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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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重大基础设施涉灾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紧盯公路等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建立健全日常巡护检查、临灾预警叫应、灾中排危除险、应急联动处置等重大基础设施涉灾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压实全周期管理责任。 |
全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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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强化企业单位主体责任 |
6 |
强化医院、学校、工地等经营管理单位和河、库、坝、塘、堰等水利设施主管单位的防灾减灾救灾职责。 |
全年 |
镇一委四指办 |
相关办(中心),各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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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及时向属地报告。农事用火等野外用火行为按规定审批。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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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办、农业中心,各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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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综合统筹协调能力 |
8 |
组织开展汛前、汛中、汛后指导检查。 |
全年 |
镇一委四指办 |
相关办(中心),各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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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防火期内,镇森防指及时安排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检查指导。 |
全年 |
镇森防办 |
应急办、农业中心,各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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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组织召开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和入汛动员部署会议。 |
汛前 |
镇一委四指办 |
应急办、农业中心,各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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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排查管控防汛抗旱基础设施、风险隐患,各点位至少明确1名管护(巡查)责任人,并挂牌公示防汛抗旱行政、部门、管护“三个责任人”。 |
汛前 |
应急办、农业中心,各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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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工作至少有1名主要领导坐镇调度、统筹指挥。 |
临灾临险 |
党政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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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启动本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组建前后方指挥部、联合工作组,调度指导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
临灾临险 |
应急办、农业中心,各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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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防汛抗旱综合督查检查、典型案例复盘总结工作,对因灾致人伤亡的洪旱灾害事件开展调查评估。 |
汛中、汛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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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
11 |
健全完善基层自然灾害防治责任清单、履职清单,加快融入三级治理中心和“141”基层智治体系。 |
全年 |
镇一委四指办 |
相关办(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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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落实防汛抗旱救灾“镇领导包村社、村社领导包组、党员干部包户”逐级包保责任体系。 |
汛前 |
镇一委四指办 |
相关办(中心),各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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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化风险防范体系,提升防范化解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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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故灾害风险源头管控 |
13 |
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落实网格化巡山护林措施,挂图作战。 |
全年 |
镇森防办 |
应急办、农业中心,各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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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135”火情早期报告处理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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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巡护频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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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洪涝干旱灾害风险点位清单。 |
全年 |
镇防办 |
应急办、农业中心,各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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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常态化开展地质灾害汛期“三查”、降雨“三查”。 |
全年 |
镇地指办 |
建管办,各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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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救援救灾体系,提升应对处置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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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抓好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 |
16 |
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森林火灾等专项应急预案修订。 |
全年 |
镇四指办 |
应急办、农业中心,各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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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避险疏散演练。 |
汛前 |
镇地指办 |
建管办、建新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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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规范编制镇、村(社区)应急预案,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镇和村(社区)每年组织1次以先期处置、转移避险、自救互救为重点的应急演练。 |
汛前 |
相关办(中心),各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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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组织开展防减救灾业务培训。 |
全年 |
镇一委四指办 |
相关办(中心),各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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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抓好应急指挥部和队伍建设 |
20 |
组织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开展1次业务知识培训,1次森林火灾应急演练。 |
全年 |
镇森防办 |
应急办、农业中心,各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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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等要求。 |
应急办、农业中心,各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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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重要灾害性天气过程临灾应对机制,针对性部署应对。 |
临灾临险 |
应急办、农业中心,各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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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渠道,通过应急广播、电话短信、锣鼓吹哨、敲门入户等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针对重点人群落实“一对一”包保叫应。 |
汛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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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五问”(风险研判情况、预案执行情况、应急准备情况、预警叫应情况、转移安置情况)闭环落实。 |
临灾临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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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主要领导前置到指挥部坐镇指挥,统筹调度。 |
汛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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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十户联防”避险转移机制,通过“以青带老”方式结对帮扶,落实“三个必转”要求,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
全年 |
相关办(中心),各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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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高森林火险时段,根据预警信息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
全年 |
镇森防办 |
应急办、农业中心,各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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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完善提前转移避险机制,建立转移避险人员清单及避险转移明白卡,着力解决“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如何管”等问题。 |
汛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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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办(中心),各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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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临水临崖等重点风险点雨前、雨中、雨后“三查”,提前落实熔断管控措施。 |
汛期 |
相关办(中心),各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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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抓好救灾救助和恢复重建 |
23 |
配合做好2025年度镇级年度预算救助资金相关工作。 |
全年 |
镇一委四指办 |
财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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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发挥巨灾保险作用,针对重大灾害或重点受灾制定恢复重建专项方案,及时划拨各类救灾资金,严格专款专用。 |
应急办、农业中心,财政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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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做好应急期、过渡期救助和冬春、旱灾生活救助以及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倒房重建和维修加固补助政策宣传,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 |
应急办、农业中心,财政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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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及时清点补充实用性强的物资装备。 |
应急办、农业中心,财政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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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法规制度体系,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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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精准执法 |
27 |
“零容忍”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加大火案侦破力度,强化“以案说法”,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
全年 |
镇森防办 |
镇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镇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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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依法查处自然灾害责任事件。 |
全年 |
镇一委四指办 |
镇纪委,应急办、农业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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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化社会共治体系,提升群防群治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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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
29 |
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提升社会防灾避险意识和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
全年 |
镇一委四指办 |
应急办、农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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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提升社会公众监督质效 |
30 |
将森林防火责任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单位、组织和个人举报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隐患,按相关规定实施奖励。 |
全年 |
镇森防办 |
各村(社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