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山府发〔2023〕17号
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双山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
根据市道安办《关于印发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16项重点任务的通知》(渝安道办〔2023〕2号)和《2023年铜梁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等文件要求,调整双山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汪 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胜勇 人大主席
陈代兵 政法委员、副镇长
张光虎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胡鸿翔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规建办、派出所、辖区学校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双山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以下简称“道安办”),由分管领导陈代兵任办公室主任,辖区派出所所长胡鸿翔、应急办负责人刘应全任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罗国华、周磊、朱兵任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镇综治巡逻队员杨志文、代廷勇、杨昌礼、周尚红任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共同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统筹实施和督导检查。
二、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本辖区县道以下(不含县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三)深入分析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四)每年与村、学校等单位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每月督促工作开展情况。
(五)建立本辖区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解处理和警保联动快处工作。
(六)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执法权限,组织“6+5”支力量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执法工作,对农村道路上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罚。
(七)负责辖区劝导站建设,监督、指导劝导站做好农村道路的“看、查、劝、宣、纠、封、报”等工作。
(八)完成上级和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道安办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应急办:督促整治成员单位、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落实道路安全管理责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和“交安”行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依法开展事故责任调查;统筹辖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教育引导师生正确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上、下学不乘坐三轮车、摩托车等非营运车辆。督促两个劝导站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的劝导和管控,结合打非治违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根据区道安办规定的上岗时间,按时上岗并做好系统录入工作。
规建办:负责新修公路安全管理及安全防控设施、警醒标示标牌安装及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排查统计上报工作,以及相关道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处置。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管,督促农用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参与镇“交安”行动、变型拖拉机整治。
平滩派出所:综合排查、劝导非营运车辆运行。加强对农村道路执法管控的指导,维护交通秩序、宣传提示,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工作,对农村道路上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罚,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工作。
各村、社区:组织辖区路长、交通安全劝导人员等对辖区道路进行每月全覆盖安全巡查,对发现的道路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治,不能及时整治的道路隐患规范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上报;对发现的道路拥堵及时疏通;对辖区红白喜事主动上门打招呼,提醒不酒驾、不无牌无证上路、不超员;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驾车、乘车安全,尽量错峰出行;按照要求完成农交安系统app相关车辆、驾驶员更新录入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