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山府发〔2024〕14号
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山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办、中心、有关单位:
现将《双山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人民政府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51号)要求,结合双山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着力解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1.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镇应急办、平安办和各村(社)依法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飞线充电”、违规停放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场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对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镇(街道)或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并协助处理。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治,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二)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
2.严打非法改装行为。组织开展对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的经常性检查,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镇应急办、平安办、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8月底前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整治一批并持续推进。
3.严格登记管理。在将蓄电池依法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并设置识别代码的基础上,对电动自行车全面实施登记上牌管理,将车主信息、车架号及蓄电池识别代码纳入登记事项,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登记上牌服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对目前在用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科学设置过渡期,实施临时登记管理,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4.强化路面执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交通违法识别取证能力,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行、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结合实际对突出违法行为、多次违法人员开展专项治理,保持严管态势。
(三)着力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
5.加强销售企业监管。督促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电动自行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凡发现销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的,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6.严惩制假售假行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斩断非法生产、销售网络链条,2024年12月底前集中查处、曝光一批,并持续推进。
(四)着力解决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问题。
7.推动以旧换新。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和《“爱尚重庆”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工作。支持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构建城乡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活动。鼓励通过企业让利、金融支持等手段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实施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补。
8.完善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报废电动自行车电池回收处理体系,建立老旧蓄电池报废淘汰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废铅蓄电池综合收集试点,推动落实强制性报废标准。进一步强化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理环境监管,指导督促废铅蓄电池利用处置企业落实《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鼓励增加具有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提高现有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优化服务机构站点布局,提供便捷快速评估技术服务,鼓励用户主动送检,及时淘汰更换;对超过生产日期5年的蓄电池开展全面强制安全性评估,对达到报废条件的一律强制报废,2025年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科学规范开展废蓄电池回收处理,支持鼓励包含废旧蓄电池在内的废旧物资回收拆解处置企业发展,促进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推动生产企业以自建、委托等方式提供老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
(五)着力解决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
9.强化事故全链条溯源追责。建立“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识别代码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共享,提高事故后溯源调查能力。建立电动自行车火灾亡人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有关部门将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各环节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并配合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责。整治期间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6月底前)。各办所(村、社区)、有关单位结合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方案,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任务,全面启动整治工作。
(二)攻坚整治阶段(2024年6月至2025年11月)。各办所(村、社区)、有关单位组织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全面排查,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各办所(村、社区)有关单位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健全完善全链条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作。成立双山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调度机制,工作专班定期对全区整治工作进行调度。建立晾晒比拼机制,定期晾晒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建立督导评价机制,将排查整治成效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重点内容,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进展滞后、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办所(村、社区)、有关单位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提示,制作播放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片,发放一批反映整治行动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典型事故案例的系列宣传品。加强对镇(街道、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发动群众查找、举报身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四)完善制度保障。宣传贯彻有关法规和规章,明确各方责任及非法改装、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的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