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山府发〔2023〕8号
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双山镇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2023年双山镇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2023年双山镇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部署和《重庆市铜梁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铜梁区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铜地指〔202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坡要到顶、沟要到头”的原则,采取专群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依托“四重”网格员、地防员等专业队伍,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全民参与、专业支撑”的排查工作机制,逐点逐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摸清地质灾害底数,发现潜在风险,开展隐患整治,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坚决遏制一般及以上地质灾害,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重点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既要盯紧盯牢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又要努力发现新生地质灾害隐患点,既要“拉网式”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已销号点、治理工程,也要对地质灾害风险区开展排查,确保所有风险隐患点全覆盖、所有危险线全覆盖、所有风险区全覆盖、农村房前屋后斜边坡全覆盖,不放过一个疑点、不错过一个盲点,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重点排查以下区域:
1. 场镇人口密集区:场镇、学校、医院、商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人口聚集区周边存在高切坡、陡崖、危岩威胁区域,可能形成泥石流的各类沟谷。
2. 农村山区农房:农村山区集中居住点、村民自建房屋周边存在高切坡、陡崖、危岩威胁区域,可能形成泥石流的各类沟谷、对植被覆盖的陡崖和危岩威胁区域。
3. 公路沿线:省道、乡道、“四好”农村路、村道、“一事一议”等公路沿线周边,可能威胁道路安全的切坡、陡崖、危岩(孤石)威胁区域。
三、排查措施
(一)制定处置方案,防范地质灾害。对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复核变化趋势、防灾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对已销号的隐患点进行再评估;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评价其类型、规模、成因及发展趋势,逐点登记造册,建立风险管理台账,分门别类落实监测预警、除险清患、避险搬迁、工程治理等防范治理措施。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按照“一点一策”“一线一策”“一面一策”,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具体处置方案,该监测的,要立马安装普适性监测设备实施监测;该治理的,要立即启动勘查、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尽快实施工程治理;需搬迁的,立即动员威胁区群众实施避险搬迁,并纳入今年搬迁计划,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实施数字赋能,提升排查效率。平滩规资所要加强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各镇属部门充分利用地质灾害1:5万详查、危岩专项排查、综合遥感识别解译等已有成果资料,采用卫星、InSAR(合成孔径干涉雷达)、LiDAR(机载激光扫描)、综合遥感识别、无人机倾斜摄影等先进技术手段,结合人工复查,全面摸排本辖区人力难以到达的地区、地段,实施数字化赋能,提升排查效率。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排查能力。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各级防灾责任人、广大群众等有关人员的宣传培训力度,采取“边排查、边培训”的方式,积极做好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工作,增强干部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排查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化自身安全意识,禁止前往高陡坡顶、危石脚底等危险区域作业,切实将自身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责任分工
(一)各村(社区)。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抓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行业部门。
1. 镇建管办。负责公路桥梁、公路沿线边坡、在建工程及周边等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整治,高度注意公路(含在建)周围高边坡;负责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区域内的高陡边坡的排查整治工作。高度注意壁铜线建设项目周围高边坡。
2.镇应急办。履行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安排、督导考核,并负责安全监管职责范围矿山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整治。
3.平滩规资所。负责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并督促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4.镇经发办。负责油气长输管道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有关企业周边高切坡、危岩的排查整治工作。
5.镇城管办。负责场镇道路及相应市政设施周边的排查整治工作。
6.镇农服中心。负责水库库岸、山坪塘、水利设施及工程周边的排查整治工作。
7.镇文化中心。负责指导旅游景点的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学校等教育机构周边的排查整治工作。
8.镇卫生健康办。负责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周边的排查整治工作。
9.镇民政办。负责养老机构周边的排查整治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本次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2月28日前)。镇政府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镇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迅速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3日—3月16日)。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集中力量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已销号点、治理工程开展“拉网式”排查。
(三)督查检查阶段(3月20日—4月15日)。镇纪委将会同镇建管办开展督查检查,重点督查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工作“走马观花”“上热下冷”等行为,并将督查结果和各村(社区)、各部门新发现隐患点数量报告镇政府。由镇建管办汇总后经镇主要领导审签上报区政府。
(四)全面整治阶段(4月30日—12月30日)。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针对地质灾害大排查阶段发现的隐患,分类处置,“一点一策”,制定整治任务清单,明确整治责任、措施、时限和资金申报,全力推进隐患大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镇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到人,细化措施到基层第一线,切实把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抓实抓好。
(二)严肃追责问责。对隐患排查不彻底、问题整改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灾害发生的,将依法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厉追究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将实施方案、排查整治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后报镇建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