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低保边缘家庭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4-09-30 来源: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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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低保边缘家庭办理指南


一、低保边缘家庭的条件

铜梁区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范围的低收入家庭。

二、低保边缘家庭的申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籍不一致的,可自主选择任一成员的户籍地提出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三、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3.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4.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5.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四、家庭财产不符合低保边缘家庭的情形

1.家庭存款、理财、基金、有价证券、债券、商业性保险等人均总值高于全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家庭拥有机动车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普通两轮摩托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

3.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按揭或全款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排危、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等唯一住房)或高标准装修住房。

4.家庭拥有出租或自营的商业门面、店铺。

5.家庭成员自费在高收费学校就读(入托、出国留学)、近1年内自费出国旅游。

五、低保边缘家庭办理流程

家庭成员或委托代理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调查核实、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铜梁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咨询电话:023-45692010,023-4567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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