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特困办理指南
一、特困的条件
具有铜梁区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人员。
二、特困的申请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三、需提交的资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无劳动能力的情形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五、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情形
1.特困人员;2.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4.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5.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七、特困办理流程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调查核实、初审→区民政局确认。
铜梁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咨询电话:023-45692010,023-4567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