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石鱼镇位于风景秀丽的巴岳山脚,东临庆隆镇、虎峰镇,西靠土桥镇,南接福果镇,北接南城街道。全镇辖区面积32.87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1个社区,7517户, 19667人。全镇2020年底,我镇共有20个公务员,1个公务员余编,10个领导职务已配齐,11个科级领导职务配齐8个;共有事业人员32名,事业工勤人员1名,剩余编制2名,10个领导职务已配备4个,另有3名事业人员(原财政所人员)在行政备案领导职务。
石鱼紧靠铜梁城区,交通便捷,距重庆主城区69千米,至永川区60千米,国道319线、省道铜永路、区(县)道庆石路贯通全境,镇村公路多达120多千米,实现了村村通。
(二)单位构成。石鱼镇人民政府共核定行政编制21个,事业编制35个。
行政机构编制事项:设综合设置办事机构8个,11个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法制、编制、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党群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组织、人事、群团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镇村规划、镇村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8)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人大办公室单独设置,主要负责承担人大工作方面的事务。推进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设4个中心,1个服务站,1个服务所,1个执法大队,共7个
(1)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农业服务中心
核定事业编制1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宗旨是推广农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农技、农机、林业、畜牧、水利水保、水产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保护、灾害防治等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测等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文化服务中心
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其宗旨是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文化旅游、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管理农村文艺演出活动和文化市场,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等,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社会保障服务所
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其宗旨是为群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就业、再就业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优抚救济、社会救助和城乡低保办理,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4)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核定事业编制2名,设站长1名。其宗旨是为退役军人服务提供保障。主要职责是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书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5)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原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财政所人员占用编制4名),设大队长1名。其宗旨是为综合行政执法提供管理保障。主要职责任务是受镇人民政府委托,集中行使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计生、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6)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乡村产业培育中心
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其宗旨是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产业规划、引进培育等工作,提振乡村经济发展,承担各类招商项目洽谈、推介活动等投资促进具体工作,承担扶贫开发等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7)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乡村生态治理中心
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其宗旨是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主要职责任务是保障
和改善村镇居住环境,促进乡村生态文明发展,加强农村、场镇建设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提供技术、管理、咨询服务,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6.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5.94万元,比2019年增长178.15万元。国防支出3.00万元,系2020年新增支出科目;公共安全支出:57.00万元,比2019年增长23.8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8.73万元,比2019年减少57.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20万元,比2019年减少114.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29万元,比2019年减少27.1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3.00万元,比2019年减少314.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4.5万元,比2019年减少955.50万元。农林水支出:797.50万元,比2019年增长341.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84万元,比2019年增长8.38万元。
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1.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0万元,比2019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例行压减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切实压减我镇“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0万元,与2019年持平。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20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
四、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张星,电话:023-4558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