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鱼府发〔2024〕32号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板块,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总体方案》(铜安委〔2024〕8号)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建立完善燃气管道全覆盖排查对象清单,逐一排查燃气管道运行环境安全和燃气管道本体安全遵照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排查和整治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风险和用户安全风险,构建以数字化手段推动燃气规、建、管、运、服一体化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要求和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全覆盖排查,排查率和隐患整治率100%。开展单位和居民用户全覆盖排查,隐患整治率100%。开展管道评估,7月底前完成投运年限20年以下管道评估,确定的改造项目2024年12月底前全部开工。开展燃气经营市场优化整合,推进燃气安全数字化监管应用建设,全镇燃气行业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全覆盖排查整治
以燃气经营企业为主体,组织燃气、特种设备以及水、电、讯等专业力量,对城市燃气管道实施全覆盖联合排查整治。对照《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建城规〔2023〕4号)等标准规范,结合压力设备定期检验、运行维护、抢险抢修等情况,全面排查整治压力管道超期未检、第三方施工破坏、违章占压、安全间距不足、锈蚀破损、安全设施失效、标志标识缺失、相邻空间未落实燃气安全巡查监测责任等隐患。实施燃气管道补勘补测、智能监测装置加装,完善燃气管道测绘数据,健全燃气安全监测网络。水、电、讯、人防等相邻空间同步全面排查整治燃气泄漏、未建立燃气安全检查检测制度、未安装使用智能监测设备等隐患。(燃气企业、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二)开展用户使用安全隐患全覆盖排查整治
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用户清单,针对餐饮、宾馆、学校、医院、单位食堂、大排档、“九小场所”等单位用户以及居民用户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消除瓶、阀、管、灶、用气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单位用户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宣传培训,指导用户建立用气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用户安全用气水平。(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开展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按照先评估后改造、应改尽改原则。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相关标准、程序,结合压力设备定检、运行维护、抢险抢修以及本次全覆盖排查整治情况开展评估。经评估应改造的,形成改造项目,制定改造方案并于2024年底前开工、2025年底前完成。全面摸清全镇城市燃气管道底数,建立动态评估改造机制。加强改造项目用地、路由通道保障,优化规划许可、开挖许可、竣工验收规划核实等审批服务,强化改造项目督导机制,及早消除隐患。加强在运管道补勘补测、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规划核实、管线数据汇集与动态更新管理,推进城市安全运行“一张网”建设。(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四)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优化整合
按照“只减不增、优化整合”的原则,协助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优化整合。协助部门评估我镇燃气经营市场,明确整合目标,打表推进。(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五)开展燃气领域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按照应急管理规定和预案编制规范要求,制定城市燃气领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专职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保障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抢险设备配备,摸清应急资源现状,建立完善台账,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强化接警处警应知应会培训教育,提升响应、处置能力。(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六)开展燃气领域全链条监管执法
整合并强化燃气安全领域相关执法力量,围绕燃气生产、运输、销售、安装、使用等各环节,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燃气安全集中执法行动,严查严处破坏燃气管道设施、拒不整改隐患、无证经营、不按规定履行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责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违规安装使用燃气设施和器具、不按规定检验压力管道、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充装过期瓶报废瓶、液化石油气与二甲醚混充等违法违规行为。构建燃气生产、运输、销售、安装、使用全环节全链条闭环监管执法体系。(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工作步骤
本次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时间为2024年7月—12月,之后转为常态治理。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底前)。成立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7—9月)。工作专班以燃气经营企业为主体组织联合排查组,摸清燃气管道、单位用户等底数并建立清单,在7月底前完成燃气管道、单位用户全覆盖排查,在9月底前完成居民用户全覆盖排查。对查出的隐患立查立改、闭环管理。
(三)整治改造阶段(7—11月)。对查出的风险隐患立查立改并全面完成整治。开展全链条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全面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一体化数字化建设等工作,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
(四)考核评价阶段(12月)。对镇有关办公室专项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验收,结果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评。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工作专班,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镇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协调、调度、督导等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工作专班建立定期调度、台账管理、督导检查、警示约谈、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工作专班每2个月开展1次调度,工作专班办公室每半个月开展1次调度。镇纪委将本次专项治理纳入综合目标评价,按相关要求开展考核评价,对失职渎职导致较大事故的,严查彻查、严肃追责。
(三)加强安全宣传。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实际,丰富宣传素材,将燃气安全宣传融入各类安全宣教活动,增强连续性、针对性、实用性。充分利用宣传、应急、消防、交通等领域各类宣传阵地,组织燃气安全宣教志愿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燃气安全宣教示范小区建设,持续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明确方案、细化任务、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每月开展工作调度。要督促燃气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村(社区)及协同人员要开展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用户配合安全检查工作。
(二)强化督导。工作专班要结合工作步骤安排,采取检查、暗访、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等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协同人员要登录小程序,开展协同督查检查工作。石鱼镇燃气企业负责人万国云。
(三)报送信息。工作专班成员办公室应在2024年7月起每月报送工作进展。
附件:1.石鱼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协同人员名单
2.石鱼镇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任务分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