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鱼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切实抓好全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经镇政府同意,现将《石鱼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鱼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建立健全森 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暂行规定》《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扑救森林火灾现场指挥部工作规范》《重庆市铜梁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铜梁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防范,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铜梁区石鱼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以及石鱼镇周边沿线发生并对我镇森林安全造成威胁的森林火灾应急响应。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镇政府下设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森防指”),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
镇森防指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分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镇武装部部长担任,相关办所中心主任(负责人)为成员。
镇森防指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
(2)协调解决全镇有关森林防灭火的重大问题;
(3)督导建立全镇森林防灭火责任制,组织森林防灭火工作检查;
(4)指导全镇森林防灭火队伍的组建,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培训和应急演练;
(5)组织和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
镇森防指下设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森防指办”),办公地点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镇森防指日常工作。由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镇森防办职责:
(1)协调推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村(社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区委、 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
(2)分析全镇森林防火形势,开展森林防灭火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的重要事项;
(3)研究提出镇森防指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方案建议,综合汇总和通报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承办镇森防指会议、文件起草、制度拟订、议定事项跟踪督办等工作;
(4)研判发布森林火险信息和监测信息,组织实施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约谈等工作;
(5)按照指挥长、副指挥长要求,做好预案启动、较大森林火灾及其他需要镇街森防指响应处置的火灾扑救的有关协调指导工作;
(6)负责镇森防指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7)承办镇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森防指成员单位及职责: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开展扑火技能训练和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协调森林火灾抢险救援有关工业产品的应急保障和对接辖区企业对森林火灾救援的支持。
派出所: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祀,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防控工作。协调火灾发生后医疗救助和群众安抚工作。
镇财政办公室:负责全镇森林防灭火资金保障工作,并将森林防灭火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监督资金使用和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镇乡村生态治理中心:配合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林区内禁止焚烧生活垃圾、秸秆等的监督管理。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态势图的编制,配合做好森林防火有关工作。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村野外安全用火的宣传教育和农事生 产用火管控工作,做好林区内人饮抗旱设施规划建设,为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按程序以镇森防指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参与镇森防办日常工作;负责全镇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防火道路、防火隔离带、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等)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承担森林火情预警监测相应工作,发布森林火险信息;负责落实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镇森防办日常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组织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办站所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火灾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指导林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
各村(社区):按照镇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组建应急队伍,并配备相应的救援装备;在森林火灾发生后向镇森防办报告情况,召集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应急处置;火灾扑灭后组织人员清理和看守火场,牵头做好后勤保障和善后工作。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镇森防指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工作。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运用通信、网络等先进技术,实行专业监测与群众监测相结合,建立全镇森林火灾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加强对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同时密切关注相邻镇街的预警信息,将可能蔓延或波及本镇的灾害警情应纳入监测范围。发生森林火灾的村要及时向镇森防指办报告。镇森防指办核实火情后,按规定上报区森防办。
3.2预警级别及发布
3.2.1确定预警级别
参照《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 4 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森林火险等级与预警信号对应关系如下表:
森林火险等级 |
危险程度 |
易燃程度 |
蔓延程度 |
预警信号颜色 |
一 |
低度危险 |
不易燃烧 |
不易蔓延 |
|
二 |
中度危险 |
可以燃烧 |
可以蔓延 |
蓝色 |
三 |
较高危险 |
较易燃烧 |
较易蔓延 |
黄色 |
四 |
高度危险 |
容易燃烧 |
容易蔓延 |
橙色 |
五 |
极度危险 |
极易燃烧 |
极易蔓延 |
红色 |
3.2.2 发布预警信息
镇农业服务中心和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和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相关办站所中心、村(社区)和社会公众发布。
3.2.3 预警预防行动
当蓝色和黄色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发布后,相关办站所中心、各村社区、林区护林员、巡查队员按照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做好预防工作。各类森林灭火队伍做好扑火准备,接到扑火命令后迅速出动。
当橙色和红色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发布后,各村社区和相关办所中密切注意森林火险动态,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情况。重点林区实施森林防火戒严。林区护林员加强巡山,严密监视林区各种火情,同时增派护林员在入山路口和重点部位站岗设卡,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应急队伍做好待命准备,接到命令后立即出发。
4 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置
森林火灾发生后,属地村(社区)及相关办所中心第一时间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先期处置:
(1)事发村应迅速向上级报告,说明火灾地点、方位,同时快速集结村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先到先上的原则,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其他林区护林人员加强本林区的检查,并做好支援准备,其余各村民灭火应急救援队准备增援。
(2)镇应急救援队,村(社区)应急救援队穿戴好防火衣,携带灭火设备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出动镇应急消防水车扑救火灾;
(3)派出所设立警戒区域,转移安置人员;
(4)卫生院开展对安置人员医疗救治;
(5)保护重要目标,对重要目标设置防火隔离带。
4.2 分级响应条件及措施
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级(一般森林火灾)、Ⅲ级(较大森林火灾)、Ⅱ级(重大森林火灾)、Ⅰ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4 个响应等级。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镇森防指办在核实火灾初步情况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镇森防指指挥长决定应急响应级别。
4.2.1 Ⅳ级响应(一般森林火灾)
(1)启动条件
① 森林火灾面积在1公顷以下;
② 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下重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防指启动Ⅳ级响应。
(2)响应措施
镇主要领导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镇、村(社区) 救援力量开展先期处置,并将火灾情况报区森防指。分以下情况开展救援:
①当火场范围不大、火势不猛且为“下山火”时,应不失时机地进行直接扑灭,即扑打“火头火”。
②当火场地势复杂,火势一般,既有“下山火”,又有“上山火”时,应兵分两路,一路在火头前进方向的山背开防火道,隔离“上山火”,另一路直接扑打“下山火”,应急分队迅速到火区灭火。
③当火场范围较大,火势较猛,风力在五级以上时,应将主要力量投入开挖防火道,先期在火头前进方向和仓库、工厂、村庄周围开挖隔离带,少部分人员投入已过火的火场扑灭弱势火、余火,以免再度燃烧蔓延,同时为保障火场附近居民人身安全,动员他们撤离,疏散到安全地方。
4.2.2 Ⅲ级响应(较大森林火灾)
(1)启动条件
①森林火灾面积在1公顷以上30公顷以下;
②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防指启动Ⅲ级响应。
(2)响应措施
镇森防指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镇长担任现场指挥长,按照森林火灾处置措施,统一组织调度各扑火力量参与扑救,各应急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按各自职责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将火灾起火时间、地点、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扑救状况等基本情况迅速上报区森防办。统一指挥部署开展灭火施救。
4.2.3Ⅱ级响应(重大森林火灾)、Ⅰ级响应(特别重大森林
火灾)
(1)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①森林火灾面积在 30公顷以上50公顷以下;
②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防指启动Ⅱ级响应。
(2)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①受害森林面积在50公顷以上;
②发生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重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防指启动Ⅰ级响应。
(3)Ⅱ级、Ⅰ级响应措施
镇森防指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同时,应及时向上级请求援助。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3 信息共享和处理
4.3.1 信息报送
发生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后,各村(社区)向镇政府报告,镇森防指办应按规定向区森防办报告。
4.3.2 现场信息采集
各村和相关办站所在赶赴抢险救灾现场后,组织抢险并及时收集现场情况(包括灾害基本情况和抢险救灾措施),向现场指挥部及时报告灾害现场的最新信息。
4.4 指挥与协调
镇森防指:全镇森林防灭火日常工作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由镇政府统一领导,镇森防指具体负责统筹、指挥和协调。现场指挥部:在森林火灾一线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现场处置,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扑救抢险、医疗救治和安置、社会治安、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工作组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党政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和事发地村等相关单位组成。
职责:收集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和情况报告,组织召开现场会议,督办重要工作,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等工作。提供火灾扑救期间所需食品、机具、被装、油料等物资的保障和配送等工作;负责车辆抢修,水、电供应等保障工作。
(2)扑救抢险组
组长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镇武装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农业服务中心和事发地村等相关单位组成。
职责:掌握火场动态,制定扑火方案,调配各类救援力量,组织火灾扑救,部署火场清理看守,负责火场检查验收移交等工作。
(3)医疗救治和安置组
组长由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院等相关单位组成。
职责:组织指导灾区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灾区做好伤亡统计和转运救治伤员工作。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工作,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4)社会治安组
组长由镇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派出所、镇平安建设办公室等单位组成。
职责:加强灾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指挥 部在灾区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5)宣传报道组
组长由镇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党群工作办公室、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等单位组成。
职责:统筹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指导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指导做好科普宣传。
4.5 紧急处置措施
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镇森防指可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1)开设应急防火隔离带;
(2)拆除或者清除阻碍森林火灾扑救的有关设施和障碍物;
(3)应急取水;
(4)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5)请求上级协助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6)其他处置措施。
4.6 安全防护
4.6.1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救援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根据不同级别的森林火灾事件,制定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相关应急救援防护装备。
4.6.2 群众的安全防护
社会治安组在处置和疏散群众过程中,可根据灾害情况印发自我防护和逃生方法等宣传资料,增强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和逃生能力。
4.7 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镇森防指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火灾评估
镇森防指办要及时组织森林火灾的损失评估,并将评估报告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区森防办。
5.1.2灾民安置、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安置灾民,及时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6 保障措施
6.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物资保障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建立镇级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加强物资储备和维护保养工作。根据自身应急救援需求,在森林火灾多发地区储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保证森林火灾应急抢险救援需要。
6.2 应急队伍保障
(1)建立以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镇民兵救援队伍为骨干的镇级森林灭火队伍。
(2)建立完善以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群众、林区职工参与的森林灭火队伍。
6.3 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处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森林火灾发生后,立即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疏散受灾群众,对重要场所、目标和救灾设施加强警卫,开展群防联防,维护社会秩序。
6.4经费保障
设立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6.5紧急避难场所
规划建立事故应急避难场所,并建立维护和使用保障制度。建立与学校、公园等相对应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提供重大事故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临时安置场所。
7 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1次森林防火综合性应急救灾演练,由应急办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办所中心参与。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8.1.1 本预案通过镇政府会议审议后发布实施。
8.1.2 结合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对本预案进行更新。更新工作由镇应急办组织, 在有关单位的参与下进行。原则上每3年进行一次更新。
8.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8.3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森防指办组织编制和解释。
9 附录
9.1 相关单位通讯录
表9-1 相关办站所中心通讯录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镇政府 |
骆 辉 |
镇长、镇森防指指挥长 |
45581025、18996009121 |
镇政府 |
陈伟 |
党委副书记、镇森防指 |
15923339991 |
镇政府 |
张元华 |
政法委员、副镇长、镇森防指副指挥长 |
13509425819 |
镇政府 |
骆星宇 |
镇武装部部长、副镇长、镇森防指副指挥长 |
18983288679 |
党政办公室 |
田贵华 |
主任 |
18723431616 |
党群工作办公室 |
刘娟 |
负责人 |
13883392729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薛秋春 |
负责人 |
18996060058 |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
彭飞扬 |
负责人 |
15123072018 |
平安建设办公室 |
杨泽均 |
负责人 |
19923857546 |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
鲁黎 |
负责人 |
15123013809 |
财政办公室 |
张星 |
主任 |
13637709902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周思航 |
负责人 |
15826031364 |
农业服务中心 |
黎友玲 |
负责人 |
15223200368 |
文化服务中心 |
周凤 |
主任 |
15826039358 |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
吴蓓 |
负责人 |
13983273825 |
乡村生态治理中心 |
李浩鑫 |
负责人 |
18716475819 |
乡村产业培育中心 |
罗成 |
主任 |
13637913084 |
鱼兴社区 |
敖爽 |
支部书记 |
13883934881 |
兴红村 |
敖天福 |
支部书记 |
13883649658 |
联丰村 |
蒋思荣 |
支部书记 |
13983091515 |
长乐村 |
熊达友 |
支部书记 |
15922720838 |
东店村 |
李光忠 |
支部书记 |
13883659925 |
兴发村 |
唐波 |
支部书记 |
18183122916 |
三和村 |
姚永国 |
支部书记 |
13883318488 |
盐田村 |
李鹤 |
支部书记 |
18580698669 |
太康村 |
周奎 |
支部书记 |
13889030178 |
表9-2 应急救援队伍通讯录
组别 |
组长 |
组员 |
综合协调组 |
田贵华(18723431616) |
张圆、薛秋春、叶常礼、吴志明、李春艳 |
扑救抢险组(第一组) |
周思航(15826031364) |
李书杰、熊明伦、龙厚全 夏世斌、刘家立 |
扑救抢险组(第二组) |
张星(13637709902) |
邓小星、曾贤明、蔡阳平、蔡远阳、万国云 |
扑救抢险组(第三组) |
黎友玲(15223200368) |
蒋孝华、林长安、叶万章、张廷芬、阳杨、钟世春、陈勇、陈玲、王玲 |
扑救抢险组(第四组) |
何峰(15123272221) |
李浩鑫、李廷伦、罗成、刘光成、刘学元、鲁黎 |
医疗救治和安置组 |
彭飞扬(15123072018) |
符川、高露、邓继春 |
社会治安组 |
杨泽均(15802345998) |
叶典明、李芋德、周萍、邓忠喜 |
宣传报道组 |
周凤(15826039358) |
鲁章燕、王茜、王桂、刘娟、余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