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关于申报2023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的通知
各镇街:
为巩固脱贫成效,调动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发展产业积极性,增加脱贫群众收入,提高群众满意度,经请示区政府审核同意2023年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用于到户产业扶持,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区在库脱贫户及监测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
二、申报时间
2023年3月20日起至2023年7月30日止。
三、申报流程
坚持脱贫户、监测户自愿申报,村初审,镇(街)验收审核后提供报账资料到区乡村振兴局申请拨付补助资金。
四、补助标准
按照《铜梁区2023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补助标准》(附件1),根据脱贫户及监测户申报产业内容规模、镇(街)验收实际情况,计算产业补助资金,可多种产业累计计算。补助上限为:脱贫户每户不超过3000元,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每户不超过5000元。
五、验收审核
各镇(街)要成立人数必须3人或以上且为单数的验收组,验收组长由镇(街)分管领导担任,对申报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根据补助标准和种养殖规模等对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填报《铜梁区2023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审核表》(附件2)。
六、资金拨付
对于验收合格的产业,镇(街)应及时提供区财政支农报账申请书、申报审核相关资料到区乡村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对镇(街)提供的资料进行复审,复审后将资料上交区财政局终审,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申报对象的“一卡通”账户。2023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总共400万元,根据镇(街)提供报账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资金拨付,拨完为止。
七、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发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发动,鼓励支持脱贫户及监测户积极申报补助资金,力争做到动员一户发展一户,发展一户申报一户,申报一户验收一户,验收一户补助一户,切实增加脱贫户及监测户的收入。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应承担起初审责任,确保申报情况实事求是;镇(街)对脱贫户、监测户申报的产业要及时验收、审核补助金额,对申报的真实性负责。2023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的使用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公示、公告应到社级,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各镇(街)要对申报对象和其发展的种养殖业及公示、公告进行拍照存档备查。
(三)及时上报资料。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供报账资料到区乡村振兴局。资料清单:区财政支农报账申请书3份、铜梁区2023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审核表、汇总表(附件2、3)纸质件各1份、同时提供附件3电子档,联系人:刘小琴,联系电话:18996063990。
附件:1.铜梁区2023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补助标准
2.铜梁区2023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审核表
3.铜梁区2023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审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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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