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云府〔2023〕58号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关于镇农业服务中心调整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驻村驻场的通知
各村、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场):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市、区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镇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我镇畜禽健康发展,促进养殖增效增收,现将少云镇农业服务中心调整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驻村驻场工作通知如下:
一、畜牧兽医技术人员驻村驻场安排
刘 刚(兽医师)驻塔坡村、重庆大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陈 果(兽医师)驻高碑村、双堰村、铜梁迈兴养殖场
彭安飞(兽医师)驻老君村、砚池村、铜梁区荥泰养殖场
邓培江(助理兽医师)驻大佛村、重庆市智根养殖场、铜梁区好肥润养殖场
张义中(助理兽医师)驻七宝村、铜梁区大耳朵养殖场
王兴万(兽医师)驻海棠村、石庙村、铜梁区宝鑫养殖场
徐国红(兽医师)驻少云村、铜梁区铭发养殖场
刘 杨(高级兽医师)驻向阳村、铜梁区荣宝养殖场
张义松(助理兽医师)驻转龙村、铜梁区龙云养殖场
二、驻村驻场人员工作职责
驻村驻场人员实行包村工作责任制,负责所驻村内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场)和农户畜禽养殖技术推广、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布病、结核病、狂犬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宣传和疫病普查(调查),督促指导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场)的养殖粪污治理、采血测抗、消毒灭原、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畜牧发展统计等工作。
各村、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场)要主动配合支持驻村驻场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的相关工作,确保养殖业高质量发展。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