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云府〔2024〕11号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少云镇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消安会成员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在全镇开展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持续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和氛围。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少云镇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辖区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现状,着力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我镇工业厂房库房火灾防控能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少云镇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东升
成 员:镇一级领导班子各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平安法治版块B岗领导徐伟实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安排。
三、整治重点
(一)建筑使用性质。厂房库房是否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是否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擅自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库房。
(二)消防安全管理。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火灾高危单位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三)火灾危险源。电气线路是否存在敷设不规范或私拉乱接的情况;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存在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的情况;厂房库房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是否按要求分类储存;供油、供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铅酸、锂、氢等新能源电池存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四)建筑防火。建筑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被堵塞或占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厂房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中间仓库;是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或被占用的情况;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防爆、泄爆措施是否完好有效。
(五)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室内外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喷淋、防排烟、泡沫灭火、气体灭火、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等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器、消防沙池等消防器材配件是否齐全。
四、整治进度
(一)部署发动(即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由平安法治版块安全应急岗牵头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整治责任。分级分批组织厂房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警示约谈,组织各村(社区)、企业排查人员开展培训,迅速开展排查工作。
(二)排查检查(2024年3月15日至10月31日)。
1.企业自查(3月31日前)。各厂房库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将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措施报安全应急岗。
2.属地排查(5月30日前)。各村(社区)联合安全应急岗、综合执法岗对本辖区整治对象进行拉网式排查,由综合执法岗填写“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建立“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台账”,并报区消防救援支队。
3.隐患整改(6月1日至10月31日)。针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行业类型、隐患类型,逐企业明确整改牵头人,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三)总结提升(11月1日至12月25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开展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查漏补缺,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消安会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红线思维、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开展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追责问效。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治不到位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要求,全面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工业厂房库房相关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分级分类压实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各村(社区)、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隐患自查台账以及工作情况统计表至综合执法岗邢虹处。
附件:1.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2.全区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3.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整治任务清单
附件1 | |||
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软件实现营业执照二维码扫描带出企业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地址 |
是否规上(年营业额2000万以上) |
是/否 | |
所属区县 |
所属镇街(园区) |
||
是否与其他厂房共用 |
是/否 |
管理单位 |
|
主要性质 |
生产/储存 |
所属类别 |
食品/汽车/电器/机械/电子/纺织/制衣制鞋/家具/木材/造纸和纸制品/化工/医药/橡胶和塑料制品/电力与燃气/其他 |
投产时间(年月) |
单位列管情况 |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派出所列管单位、一般单位 | |
主要产品名称 |
主要产品储量 |
||
总建筑面积(平米) |
最大生产厂房或库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
||
厂房数量(座) |
库房数量(座) |
||
企业总人数(人) |
同一时间车间最大总人数(人) |
||
是否有危化品库房 |
是/否 |
最高火灾危险性(危化品库房除外) |
甲、乙、丙、丁、戊 |
消防安全责任人 |
消防安全责任人手机号 |
||
消防安全管理人 |
消防安全管理人手机号 |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检查情况 | |
建筑使用性质 |
1、建筑是否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
存在问题: | |
2、是否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擅自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库房; |
存在问题: | ||
消防安全管理 |
3、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
存在问题: | |
4、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存在问题: | ||
5、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按照规定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
存在问题: | ||
6、火灾高危单位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 |
存在问题: | ||
7、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
存在问题: | ||
8、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
存在问题: | ||
火灾危险源 |
9、电气线路是否存在敷设不规范或私拉乱接的情况; |
存在问题: | |
10、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 |
存在问题: | ||
11、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
存在问题: | ||
12、是否存在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的情况; |
存在问题: | ||
13、厂房库房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是否按要求分类储存 |
存在问题: | ||
14、供油、供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存在问题: | ||
15、铅酸、锂、氢等新能源电池存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
存在问题: | ||
建筑防火 |
16、建筑内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 |
存在问题: | |
17、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存在问题: | ||
18、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是否存在被堵塞或占用的情况; |
存在问题: | ||
19、是否存在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多合一”现象; |
存在问题: | ||
20、厂房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中间仓库; |
存在问题: | ||
21、是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或被占用的情况; |
存在问题: | ||
22、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 |
存在问题: | ||
23、防爆、泄爆措施是否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 ||
消防设施 |
24、消防水源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
存在问题: | |
25、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 ||
2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 ||
2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 ||
28、防排烟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 ||
29、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 ||
3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 ||
31、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件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 ||
其他 |
32、是否存在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
存在问题: |
附件2
少云镇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填报时间: | ||||||||||
序号 |
镇街 |
单位名称 |
企业自查 |
属地排查 |
隐患是否整改 |
隐患整改情况 |
增配消防设施器材情况 |
是否聘请 |
聘请 |
开展约谈次数 |
附件3
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整治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责任岗位 |
完成时限 |
(一)排查摸底阶段 |
制定工作方案,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整治责任。分级分批组织厂房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警示约谈,组织各村(社区)、企业排查人员开展培训,迅速开展排查工作。 |
各村(社区),安全应急岗、经济发展岗、规划建设岗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能职责岗位 |
3月15日前 |
各厂房库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将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措施报安全应急岗。 |
各村(社区)、相关企业 |
3月31日前 | |
各村(社区)联合安全应急岗、综合执法岗对本辖区整治对象进行拉网式排查,由综合执法岗填写“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建立“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台账”。 |
各村(社区),安全应急岗、经济发展岗、规划建设岗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能职责岗位 |
5月30日前 | |
(二)集中整治阶段 |
针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行业类型、隐患类型,逐企业明确整改牵头人,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
各村(社区),安全应急岗、经济发展岗、规划建设岗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能职责岗位 |
10月31日前 |
(三)总结提升 |
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开展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查漏补缺,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
各村(社区),安全应急岗、经济发展岗、规划建设岗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能职责岗位 |
12月15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