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 镇临时救助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核实,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天,从 2024 年 8 月 16 日— 8 月 20 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反馈,监督电话: 023-45620442 。
一、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1 |
龙宏荣 |
铁鹅村 |
户籍人口1人,户主龙宏荣,男,47岁,未婚,因盗窃罪于2024年6月28日执行逮捕,现因病现在在荣德医院住院治疗,实行监视居住,无其他经济来源。 |
2 |
张晓群 |
铁鹅村 |
申请人张晓群为低保户、监测户,女,51岁,在家务农;配偶柏志伟,男,58岁,2021年在区人民医院手术治疗(心内膜炎术后、主动脉瓣置换术后、二尖瓣置换术后),长期服药,每月约500元医疗费;长女已婚未上班在家带小孩,女婿开车帮人送货。二女柏春燕,女,17岁,待业,家中无其他经济来源。 |
3 |
晏寿兵 |
白云村 |
晏寿兵,男,55岁,未婚,无儿无女,目前居住在凉水敬老院,每月低保金640元,只够付敬老院费用,因损坏敬老院财物无力支付赔偿金,特申请临时救助。 |
4 |
谢达茂 |
白云村 |
谢达茂,男,75岁,儿子是低保户,女儿在厂里上班,女婿在打零工,谢达茂患慢性阻塞肺疾病,胃炎等多种疾病,先后住院治疗8次,花费5千多元,生活困难,特申请临时救助。 |
5 |
李林 |
白云村 |
李林,男,29,一般户,李林与母亲一起生活,与哥哥嫂嫂在一个户头上,现已分家,但未分户。生病三年胸疼痛,去过重庆各大医院检查,查不出原因,确诊小肠糜烂性回肠炎,入院治疗自费16317.61元,特申请临时救助。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1 |
无 |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