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 镇临时救助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核实,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天,从 2024 年 9 月 14 日— 9 月 19 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反馈,监督电话: 023-45620442 。
一、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1 |
张文禄 |
太平镇敬老院 |
家庭人口1人,特困供养人员,居住在太平镇敬老院,因患脑梗死、急性肠炎等病入院治疗自费815.69元,申请临时救助。 |
2 |
李运楷 |
太平镇敬老院 |
家庭人口1人,特困供养人员,居住在太平镇敬老院,因患高血压、糖尿病等病入院治疗自费1000.71元,申请临时救助。 |
3 |
周文良 |
白云村 |
周文良,83岁,患脑动脉供血不足、左侧颈总动脉斑块形成等疾病。儿子儿子周永洪,未婚,在潼南工地打扫卫生。 |
4 |
李开胜 |
铁鹅村 |
户籍人口1人,户主李开胜,男,75岁,丧偶,患腰椎间盘突出,经常在外做理疗,长期服药,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患乳腺癌,现在做化疗,大女婿、二女儿、二女婿均在深圳联华眼镜深圳有限公司上班。 |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1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