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临时救助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核实,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天,从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0 月 30 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反馈,监督电话: 023-45620442 。
一、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户主) |
居住地址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1 |
李开芳 |
铁鹅村1社 |
户籍人口1人,本人人李开芳,女,77岁,丧偶,患糖尿病,注射胰岛素多年,家中无其他经济来源。 |
2 |
张有德 |
铁鹅村13社 |
户籍人口1人,本人张有德,男,66岁,离异,肢体三级残,患心脏病等,长期服药,在家务农;长子张春国,男,40岁,离异,在云南打零工,收入不稳定,家中无其他经济来源。 |
3 |
陈应碧 |
白云村2社 |
陈应碧,女,70岁,丧偶,言语残疾三级,低保户,2024年8月16日因意外摔伤导致锁骨骨折,住院治疗,花费4763.21元,生活困难,大女汤朝芳两夫妻在太平镇卖烧烤,收入不稳定,二女汤朝利在太平镇卖面,收入不稳定,特申请临时救助。 |
4 |
熊道伦 |
白云村1社 |
熊道伦,男,80岁,未婚,无儿无女,特困,2024年9月9日住院治疗,花费638元,生活困难,特申请临时救助。 |
5 |
唐彬 |
垣楼村4社 |
唐彬,男,52岁,农村低保户,离异,一个人居住。其女儿唐月27岁,离异,孩子跟男方,每月需给抚养费1000元,目前在铜梁灵活就业,收入不稳定。唐彬本人患有脑梗死后遗症,高血压3级,高脂血症,2型糖尿病等疾病,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因唐彬住院治疗自费2881.6元,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故申请镇级临时救助。 |
6 |
汪古九 |
双福村13社 |
申请人汪古九,男,67岁,一般冢庭户。因患糖尿病,造成视网膜病变,玻璃体积血入院治疗自付医疗费22506.92元,造成家庭困难。配偶陈华容,56岁,在家务农,长子汪健,43岁,铜梁务工,儿媳蒋银萍,铜梁务工,孙子汪宇,22岁,灵活就业 |
7 |
刘六定 |
白云社区 |
申请人刘六定,男,90岁,城镇低保户,患慢性阻塞性肺病治疗自费3913.23元,造成生活困难 |
8 |
周彦云 |
万寿村13社 |
申请人周彦云,男,54岁,农村低保人员。肢体4级残,行动不便,长期吃药,生活困难 |
9 |
赵培均 |
万寿村6社 |
申请人赵培均,男,66岁,农村低保家庭。由于9月屋顶被大风掀翻,现无力维修。妻子艾乔娅,49岁,肢体2级残,独子赵元朋,26岁,灵活就业,孙子3岁 |
10 |
刘昌春 |
万寿村8社 |
申请人刘昌春,男,37岁,低保户,患下肢静脉炎症,长期吃药,生活困难 |
11 |
周长春 |
万寿村17社 |
申请人周长春,男,67岁,低保家庭,妻子王会兰,49岁,务农,因二人长期吃药自付医疗费2487元,造成生活困难。次女周欣敏,15岁,在校学生;长女周燕,28岁,已婚,在家照顾小孩,女婿陈永佳,33岁灵活就业 |
12 |
李成书 |
万寿村9社 |
申请人李成书,男,74岁,低保户。患冠心病长期吃药自费3010元,造成生活困难。妻子赵兴华,71岁,年老体弱,次子李洪明,49岁,患尿毒症,长子李洪彬,52岁,在外务工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1 |
赵积元 |
铁鹅村14社 |
子女家庭条件较好,可以自救 |
2 |
潘光英 |
双福村14社 |
本人家庭条件较好,可以自救 |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