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临时救助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核实,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天,从 2024 年 11 月 24 日— 11 月 29 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反馈,监督电话: 023-45620442 。
一、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1 |
谭必荣 |
万寿村4组 |
申请人谭必荣,男,54岁,农村低保家庭。本人在家务农,照顾家庭,妻子刘春,50岁,精神2级残,长子谭达东,20岁,精神2级残,女儿谭露,17岁,智力低下,次子谭达胜,14岁,安居中学学习。谭达东在铜梁精神卫生中心治疗期间自费生活费4807元,无力支付 |
2 |
徐迁容 |
双福村17组 |
申请人徐迁容,女,68岁,农村低保家庭。患社区获得性肺炎、急性胃肠炎、腔隙性脑梗死、高血压、2型糖尿病、肾结石等自付1724.19元,丈夫陈升级,75岁,年才多病,儿子陈伟,42岁,灵活就业 |
3 |
代通菊 |
白云村5组 |
申请人代通菊,女,50岁,患宫颈癌手术后治疗自付医疗费6530.75元,配偶赵吉兵患肺结核,长子赵晓灿,28岁,打零工,长女赵丽,17岁,上高二,家庭困难。 |
4 |
周代志 |
余家村6组 |
周代志因患肠胃炎在太平卫生院治疗,花费2653.76元,自费481.10元,造成生活困难。 |
5 |
龙欢欢 |
团碾村18组 |
龙欢欢,现年32岁,低保户,肢体二级残,由于患肾炎住院和需长期服药花去医药费1700元。 |
6 |
周明良 |
团碾村16组 |
周明良,现年56岁,是低边户,由于心脏病做心脏搭桥手术住院花去医费11555元,现在家休养 |
7 |
周生容 |
团碾村2组 |
周生容,现年57岁,是低保户,由于突发败血症住院,花去医药费3978元 |
8 |
罗之海 |
铁鹅村11组 |
申请人罗之海,男,66岁,五保户,因意外致右手被电锯锯伤,需人照顾,家中无其他经济来源,造成生活困难。 |
9 |
冉启全 |
双福村19组 |
冉启全患高血压,脑梗死,中风,长期服药治疗,自费2103.43元 |
10 |
黎祖云 |
双福村19组 |
申请人黎祖云,男,67岁,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因患社区获得性肺炎重症;高血压病1级;营养不良;慢性胃炎;低蛋白血症,睡眠障碍住院治疗自付医疗费2147.46元,造成生活困难 |
11 |
夏清佩 |
太平村18组 |
申请人夏清佩,男,71岁,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因患混合痔、结肠息肉等入院治疗自付医疗费1873.71元,造成困难 |
12 |
李长明 |
凉水村14组 |
申请人李长明,男,69岁,一般家庭户,患心脏病、肺气肿等疾病,需长期吃药,入院治疗,共计自费19384.11元,其配偶,胡光秀,现年58岁,患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需长期吃药自费931.23元,二人合计自费20315.34元。长子李洪强,38岁,工地务工,离异,有3个女儿;二女李洪芳,33岁,离异,灵活就业 |
13 |
刘昌云 |
垣楼村16组 |
申请人刘昌云,男,70岁,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因慢性阻塞性肺病伴急性加重,腹部切口疝、低钾血症等疾病多次住院治疗自费2926.61元,导致生活困难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1 |
张明良 |
万寿村2组 |
子女家庭条件较好,可以自救 |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