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板块,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全镇电动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24〕1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
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
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
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强化日常监督执法,切实推动电动自行车领域执行国家标准落地见效。鼓励研发推广更加安全的新型蓄电池,积极参与相关
国家标准制定。
(一)着力解决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1.强化新建项目和新增停车场所用地的规划管控。落实《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等有关非机动车停车场设置规定,因地制宜按需细化明确电动自行车停车配建标准。农民新村按照全区相关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实现从规划设计条件制定、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审查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的全流程管控。简化既有电动自行车停放规划管理,在既有居民住宅楼内利用公共空间设置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支持利用公共开放空间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统筹做好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空间布局,按照复合利用、功能兼容的原则,挖掘存量空间,因地制宜新增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地。在农贸市场等公共开放空间建设停放场所、充电设施,并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范围的,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规划建设岗牵头负责,场镇管理岗配合)
2.推进既有居民住宅楼设施建设。在居民住宅楼增设停放充电设施按照设备管理办理相关手续,并须满足必要的安全条件。将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统筹纳入政府民生事项,列出计划、落实资金、加快推进。结合城乡结合改造工作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对辖区集中住宅楼,由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并做好相关工作。推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标准建设停放充电设施,提倡“满电回家”。(规划建设岗牵头负责,安全应急岗配合;经济发展岗、经济综合岗组织落实)
3.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依法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违规停放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场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统一制作悬挂“安全公示牌”,逐项明确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督促居民住宅楼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并协助处理。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治,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居民住宅楼逐个明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由其负责安全提示、防火巡查等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安全应急岗牵头负责,场镇管理岗、规划建设岗、派出所配合;各村(居)组织落实)
(二)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
4.严打非法改装行为。组织开展对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的经常性检查,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
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8月底前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整治一批并持续推进。(太平派出所负责)
5.强化路面执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交通违法识别取证能力,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行、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结合实际对突出违法行为、多次违法人员开展专项治理,保持严管态势。(太平派出所负责)
6.严惩制假售假行为。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斩断非法生产、销售网络链条,2024年12月底前集中查处、曝光一批,并持续推进。(太平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经济发展岗、经济综合岗、安全应急岗配合)
(三)着力解决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问题
7.推动以旧换新。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和《“爱尚重庆”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工作。支持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构建城乡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活动。鼓励通过企业让利、金融支持等手段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实施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补。(经济发展岗、经济综合岗负责)
8.完善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配合区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报废电动自行车电池回收处理体系,建立老旧蓄电池报废淘汰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废铅蓄电池综合收集试点,推动落实强制性报废标准。进一步强化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理环境监管,指导督促废铅蓄电池利用处置企业落实《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鼓励用户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主动送检,及时淘汰更换;对超过生产日期5年的蓄电池开展全面强制安全性评估,对达到报废条件的一律强制报废,2025年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科学规范开展废蓄电池回收处理,支持鼓励包含废旧蓄电池在内的废旧物资回收拆解处置企业发展,促进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经济发展岗、经济综合岗、生态环境岗牵头负责,市场监管所、财政管理岗配合)
(四)着力解决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
9.强化事故全链条溯源追责。配合建立“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识别代码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共享,提高事故后溯源调查能力。配合建立电动自行车火灾亡人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有关部门将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各环节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并配合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责。整治期间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严肃追责问责。(安全应急岗、太平派出所牵头负责,市场监管所、经济发展岗、经济综合岗配合)
10.加强违法行为联合惩戒。根据职能职责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的门店,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门店,违规提供改装服务及部件的门店依法进行查处。对引发火灾事故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品牌及型号按照规定进行曝光,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对严重违反安全法律法规的门店负责人,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从严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发动群众积极查找身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2025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所、安全应
急岗牵头负责,经济发展岗、经济综合岗、太平派出所配合)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底前)。结合任务分工细
化工作方案,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任务,全面启动整治工作
(二)攻坚整治阶段(2024年6月至2025年11月)。开展全面排查,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健全完善全链条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作。成立全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
整治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整治工作。安全应急办公室为召集人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太平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为副召集人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单位为成员。工作办公室设在平安法治办公室,各组成单位选派对口业务骨干参加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调度机制,定期对全镇整治工作进行调度,定期晾晒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将排查整治成效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重点内容,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进展滞后、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
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提示,发放整治行动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典型事故案例的系列宣传品。发动群众查找、举报身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营造群防群治的
良好氛围。
(四)完善制度保障。宣传贯彻有关法规和规章,明确非法
改装、违规停放充电等违规行为的执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