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府〔2023〕22号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平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办、站、所(中心):
经镇政府审定,现将《太平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6日
太平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落实我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深刻汲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我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强化执法检查,提升队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森林重特大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认真落实全市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统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目标,统筹形成“1+2+N”火灾防治工作机制,摸清火灾重大隐患存量、严控增量,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整体提升城乡和森林火灾防治水平。
二、强化统筹
镇政府成立重庆市铜梁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由镇长孔令全任组长,柴克应、田书超同志任副组长。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实行双主任制,由镇应急办负责人沈勇、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刘泽共同担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建立定期调度、末位发言、明查暗访、清单管理、比拼赛马等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各村及社区、相关办站所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工作实效。
三、重点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饭店、集贸市场等。
(二)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幼儿园等。
(三)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厂房库房、老旧商住楼等。
(四)林业重点区域、部位。包括林区及林缘的各类电力、石油、燃气的生产、输送、销售等各环节设施管线,以及通信基站等重要设施;村林密接、农林接驳等重点部位。
四、重点任务
依据职责分工,即日起至12月底,扎实推进“遗留问题大起底、设施设备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执法、安全素养大宣教、应急救援大演练、数字赋能大提升、队伍能力大建设”共七方面重点任务。一是聚焦遗留问题,开展大起底。二是重点聚焦消防设施,开展大排查。重点排查整治防灭火设施、安全疏散设施。三是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大执法。严厉打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动火作业、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生产经营、占堵“生命通道”、户外违规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聚焦安全素养,开展大宣教。采取入户宣讲、多形式宣传提升全员安全意识。五是聚焦应急救援,进行大演练。开展灭火应急演练、发挥联勤联动机制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六是充实基层火灾防治工作力量、强化村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森林灭火机制保障和队伍建设。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自查自改、排查促改、执法督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5月底前)。各企业(单位)用1个月时间完成自查自改,不能立查立改的主动向属地部门报告。各相关办站所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制定本行业领域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其中“遗留问题大起底”、“消防设施大排查”、“安全素养大宣教”、相关办站所要加强协调联动,及时向牵头部门沟通本辖区、本行业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排查促改阶段(2023年8月底前)。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管控”三个环节全过程实名制管控,逐一明确企业(单位)、属地村社区、相关办站所的责任人员,层层压实责任,务实推进排查整治。
(三)执法督改阶段(2023年11月底前)。按照“遗留问题不遮掩、发现问题不回避,整改问题不遗漏”要求,完成整改销号。整改期间,要依据风险等级、整改难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形成隐患整治台账。对问题复杂、短时间难以整改的,由相关办站所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制定延期整改方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底前)。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镇应急办强化统筹协调,镇农服中心、镇经发办、镇规环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抓好城乡和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各村及社区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带队检查城乡和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积案化解、事故防控、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对问题起底质量、隐患整治效果等开展明查暗访,对推进不力、整改不实的进行建立清单管理机制。
附件:1.太平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表
2.太平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隐患登记表
附件1
太平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表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要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一、遗留问题大起底 |
1.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 |
对未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遗留问题,开展全面摸排,完善设施设备和消防验收手续,对经整改仍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且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向区住房城乡建委申请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 |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 |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应急办配合,镇民政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等相关办站中心组织实施 | |
2.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 |
对违规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的行为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整治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等情形,督促加强完善火灾防范措施,尽快重新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向区城市管理局申请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 |
镇生态治理中心 |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应急办配合,镇民政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等相关办站中心组织实施 | ||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要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二、设施设备大排查 |
3.防灭火设施 |
未按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
镇应急办 |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民政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镇生态治理中心等相关办站中心组织实施 | |
4.安全疏散设施 |
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镇应急办 |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民政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镇生态治理中心等相关办站中心组织实施 | ||
5.防火分隔设施 |
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 |
镇应急办 |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民政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镇生态治理中心等相关办站中心组织实施 | ||
6.林区设施火患 |
对林缘输电线路,输配电、电信基站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倒塌、老化、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油气管线破损、泄漏等隐患排查。 |
镇农业服务中心 |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经发办等相关办站中心、供电所 | ||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要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三、突出问题大执法 |
7.违规用火用电 |
电器线路敷设、照明灯具安装、大功率电器使用不符合规定;医院、养老机构的制氧站和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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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应急办、镇民政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镇生态治理中心等相关办站中心组织实施 | |
8.违规动火作业 |
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未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未落实防止火花飞溅措施、现场未配备消防器材、未清理易燃可燃物、未明确专人看护。 |
镇应急办 |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民政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镇生态治理中心、市场监管所等相关办站中心组织实施 | ||
9.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
医院、冷库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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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应急办、镇民政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镇生态治理中心等相关办站中心组织实施 | ||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要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三、突出问题大执法 |
10.违规生产经营 |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规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混合在同一空间内;自动消防设施未落实维护保养。 |
- |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应急办、镇民政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镇生态治理中心等相关办站中心组织实施 | |
11.占堵“生命通道” |
开展消防车通道和救援场地“除障、查违”行为,全面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妨碍消防车操作的各类障碍物,严禁电动自行车使用“飞线”在楼道停放充电。 |
生态治理中心 |
镇经发办、派出所、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应急办等相关办站中心组织实施 | ||
12.户外违规用火行为 |
在森林防火期,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烤火、野炊、吸烟、燃放孔明灯、烧蜂驱兽、小孩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烧荒积肥、烧木炭、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违规焚烧疫木以及未经批准的开山爆破、切割、电焊等生产性用火);镇内建成区的公园、道路等区域,在非指定区域内焚烧树叶、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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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生态治理中心、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要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四、安全素养大宣教 |
13.媒体宣传 |
开展典型火灾事故警示宣传教育,集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以案说法、以案明责。 |
镇党群办、镇应急办、镇农业服务中心 |
镇民政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4.入户宣讲 |
开展居民家庭防范火灾宣传,村、社区组织开展敲门行动,大力宣传“文明用火、安全用电、家庭防火、逃生自救”等防火知识,提升公众防火安全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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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群办、镇应急办、镇农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5.多形式宣传 |
村、社区依托农村“大喇叭”开展消防提示警示宣传;开展消防文艺巡演主题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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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群办、镇应急办、镇农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五、应急救援大演练 五、应急救援大演练 |
16.开展灭火应急演练 |
督促村社区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修订完善灭火预案。全年至少开展1次镇级森林火灾联合演练,完善处置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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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应急办、镇农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7.联勤联动机制 |
加强消防救援队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社区和单位微型消防站联勤联动,确保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有人员第一时间响应并组织疏散。 |
镇应急办、镇农业服务中心 |
派出所、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生态治理中心、镇卫健办、镇应急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附件2:
太平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隐患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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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领域 |
检查企业(点位)名称 |
问题描述 |
是否重大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单位 |
是否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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