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府〔2023〕65号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平镇火灾防控大排查大整治
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办、站、所(中心):
为吸取10.29火灾教训,举一反三,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火灾防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现将《太平镇火灾防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平镇火灾防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专项行动方案
一、强化统筹
镇政府成立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火灾防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由镇长孔令全任组长,柴克应、田书超同志任副组长。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负责人沈勇担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建立定期调度、明查暗访、清单管理等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火灾防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各村及社区、相关办站所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工作实效。
二、重点范围
(一)场镇人员密集场所。包括饭店、农贸市场、麻将馆等。
(二)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幼儿园等。
(三)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厂房库房、老旧商住楼等。
(四)林业重点区域、部位。包括林区及林缘的各类电力、石油、燃气的生产、输送、销售等各环节设施管线,以及通信基站等重要设施;村林密接、农林接驳等重点部位。
三、重点任务
依据职责分工,即日起至11月底,扎实推进场镇“遗留问题大起底、设施设备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执法、安全素养大宣教共四方面重点任务。一是聚焦遗留问题,开展大起底。二是重点聚焦消防设施,开展大排查。重点排查整治防灭火设施、安全疏散设施。三是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大执法。严厉打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动火作业、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生产经营、占堵“生命通道”、户外违规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聚焦安全素养,开展大宣教,采取入户宣讲、多形式宣传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镇应急办强化统筹协调,镇经发办、镇规环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抓好城乡火灾防控工作。各村及社区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带队检查城乡和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积案化解、事故防控、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对问题起底质量、隐患整治效果等开展明查暗访,对推进不力、整改不实的进行建立清单管理机制
附件:1.太平镇火灾防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表
2.太平镇火灾防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隐患登记表
附件1:
太平镇火灾防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表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要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一、遗留问题大起底 |
1.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 |
对未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遗留问题,开展全面摸排,完善设施设备和消防验收手续,对经整改仍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且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向区住房城乡建委申请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 |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 |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应急办配合,镇民政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等相关办站中心组织实施 | |
2.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 |
对违规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的行为进行全面摸排,督促加强完善火灾防范措施,尽快重新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向区城市管理局申请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 |
镇生态治理中心 |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应急办配合,镇民政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等相关办站中心组织实施 | ||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要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二、设施设备大排查 |
3.防灭火设施 |
未按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
镇应急办 |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民政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镇生态治理中心等相关办站中心组织实施 | |
4.安全疏散设施 |
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镇应急办 |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民政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镇生态治理中心等相关办站中心组织实施 | ||
5.防火分隔设施 |
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 |
镇应急办 |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民政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镇生态治理中心等相关办站中心组织实施 | ||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要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三、突出问题大执法 |
6.违规用火用电 |
电器线路敷设、照明灯具安装、大功率电器使用不符合规定;医院、养老机构的制氧站和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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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应急办、镇民政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镇生态治理中心等相关办站中心组织实施 | |
7.违规动火作业 |
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未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未落实防止火花飞溅措施、现场未配备消防器材、未清理易燃可燃物、未明确专人看护。 |
镇应急办 |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民政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镇生态治理中心、市场监管所等相关办站中心组织实施 | ||
8.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
医院、冷库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 |
- |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应急办、镇民政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镇生态治理中心等相关办站中心组织实施 | ||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要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三、突出问题大执法 |
9.违规生产经营 |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规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混合在同一空间内;自动消防设施未落实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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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应急办、镇民政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镇生态治理中心等相关办站中心组织实施 | |
10.占堵“生命通道” |
开展消防车通道和救援场地“除障、查违”行为,全面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妨碍消防车操作的各类障碍物,严禁电动自行车使用“飞线”在楼道停放充电。 |
生态治理中心 |
镇经发办、派出所、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应急办等相关办站中心组织实施 | ||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要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开展安全大宣教 |
11.入户宣讲 |
社区网格员开展居民家庭防范火灾宣传,村组织开展敲门行动,大力宣传“文明用火、安全用电、家庭防火、逃生自救”等防火知识,提升公众防火安全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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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群办、镇应急办、镇农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2.多形式宣传 |
村、社区依托农村“大喇叭”开展消防提示警示宣传;开展消防文艺巡演主题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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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群办、镇应急办、镇农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附件2:
太平镇火灾防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隐患排查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领域 |
检查企业(点位)名称 |
问题描述 |
是否重大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单位 |
是否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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