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二)单位构成
本镇设置独立编制机构8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土桥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7个: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乡村产业培育中心、乡村生态治理中心。全镇10个村、1个社区、156个社(居民小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247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75.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72.62万元,其中:一般经费拨款2397.17万元,比2020年增加154.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绩效、奖金、保险、公积金等正常变动;城镇建设、农村道路建设力度加大。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247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96.1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9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4.4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8.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5.95万元,农林水支出895.0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9.5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减少17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3.67万元,比2020年增加69.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绩效、奖金、保险、公积金等正常变动;项目支出881.45万元,比2020年增加102.64万元,主要原因是镇村建设、农村道路建设以及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加大。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5.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5.12万元,比2020年增加17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3.67万元,比2020年增加69.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绩效、奖金、保险、公积金等正常变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81.45万元,比2020年增加102.64万元,主要原因镇村建设、农村道路建设以及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加大,主要用于民政定补、城镇建设、农村道路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
2021年土桥镇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1.6万元,比2020年减少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比2020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万元,比2020年持平,原因是保证日常工作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重庆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2.17万元,比上年增加34.8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气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垃圾清运车辆2辆、洒水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赖静 联系方式:023-45625433
附件: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