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桥委发〔2020〕57号
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铜梁区土桥镇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办、所、中心,镇级各部门、学校:
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铜梁区土桥镇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3日
铜梁区土桥镇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落实“四早”措施,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应对可能发生的秋冬季疫情流行,根据重庆市铜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铜肺炎组发〔2020〕10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区管理和重点场所防控,做到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做好不同规模城区、不同情形下的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应对准备,提高秋冬季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联防联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机构
成立铜梁区土桥镇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秦 科 镇党委书记
丁真兵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邓安其 镇人大主席
韩 莉 镇党委副书记
王春花 镇纪委书记
叶永强 武装部长、副镇长
邹宽田 政法书记、副镇长
侯大孟 副镇长
陈 晞 党委委员
由党政办、卫健办、应急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经发办、综合执法办(含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办、市政办、文化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司法所、各学校、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邓安其任主任,周小俊、毛晓红、陈历、龙前坤、贺艳如为成员。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疫情排查组、医疗救治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宣传舆情组、督导指导组。
三、各工作小组、村(居)民委会职责
(一)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理
1.加强重点人员排查。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交换,全面落实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和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排查。继续实施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堵塞排查管控漏洞。
牵头单位:平安建设办
配合单位:卫健办、综合执法办、各村(居)民委员会
完成时限:常态化坚持
2.加强重点人员管理。按照“防输入”有关要求,继续对入境人员和国内重点地区人员采取相关管控措施。对所有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本地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全部按要求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
牵头单位:平安建设办、卫健办
配合单位:镇卫生院、卫健办、综合执法办、各村(居)民委员会
完成时限:常态化坚持
3.做好无症状感染者和患者分类管理。落实定点医疗机构隔离14天、出院后集中隔离观察14天和出院后第2周、第4周复查等无症状感染者管理措施。
牵头单位:卫健办
配合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完成时限:常态化坚持
(二)强化重点场所管理
1.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做好防疫物资储备、消杀、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坚决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牵头单位:各学校
配合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各村(居)民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前
2.加强医院、精神卫生机构管理。规范发热门诊管理,落实预检分诊;加强精神卫生机构管理;严格执行陪护、探视管理制度;严格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严防院内感染。
牵头单位:卫生院
配合单位:卫健办
完成时限:常态化坚持
3.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杀工作,严格执行活禽交易和宰杀规定;针对南美冻白虾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冷藏冷冻肉品、进口海产品排查,落实进口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建立冻库、冷链运输食品台账,对进口食品全程追踪、溯源;督促市场主体对各种新进的生鲜食品外包装、活体动物的笼具等进行消毒后方可进入市场和超市,督促直接接触生鲜食品、水产品、熟食、肉类加工等工作人员严格按防护指南做好防护。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办
配合单位:市政办、各村(居)民委员会
完成时限:常态化坚持
4.加强商务场所管理。落实商场、超市、宾馆、餐饮、会展促销场所等管理措施,做好场所通风和消杀,严格按防护指南做好防控。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办
配合单位:文化旅游办、市政办、各村(居)民委员会
完成时限:常态化坚持
5.加强文旅场所、宗教场所管理。加强KTV、网吧、荷和原乡景区、民宿酒店、重要场馆、宗教场所监管,督促业主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防护指南做好防控工作。
牵头单位:文化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派出所、党政办、市场监管办、各村(居)民委员会
完成时限:常态化坚持
6.加强城市公共区域管理。加强车站、公交车、城区公园管理,做好场所卫生和消杀,提醒群众做好个人防护,不扎堆、不聚集;常态化做好城区垃圾收运、道路保洁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办
配合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完成时限:常态化坚持
7.加强企业管理。落实外来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登记、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督促指导企业按防控指南做好防控工作。
牵头单位:经发办
配合单位:各企业
完成时限:常态化坚持
8.加强养老机构、福利院管理。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
牵头单位:民政与社会事务办
配合单位:敬老院
完成时限:常态化坚持
(三)做好应急准备
1.人员准备。配合区卫生健康委做好各类人员培训工作,强化党员干部、志愿者、网格员管理,做到闻令而动。
牵头单位:卫健办
配合单位:党政办、各村(居)民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前
2.采样地点准备。将申明亭文化公园设立为集中采样点,做好电源和遮风挡雨设施等应急准备。
牵头单位:党政办
配合单位:卫健办、应急办、平安建设办、各村(居)民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0年9月25日前
3.物资准备。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杀泡腾片等常用物资储备,加强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
牵头单位:党政办
配合单位:财政办、卫健办、卫生院
完成时限:2020年9月25日前
4.应急演练。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演练方案,组织开展大培训、大演练、大排查,及时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优化防控和救治流程。
牵头单位:卫健办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各村(居)民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15日前
(四)加强宣传引导
1.加大宣传力度。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和秋冬季疫情防控要求及其他流行性疾病特点,及时制作更新疫情防控宣传音视频、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落实疫情报告、信息发布和舆情管控等相关制度和要求,统一公开发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及时客观回应群众关切。
牵头单位:党政办
配合单位:党建办、各村(居)民委员会
完成时限:常态化坚持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常态化健康教育,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清洁通风和保持合理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要求,保持“一米线”、勤洗手、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卫健办
配合单位:党政办、各村(居)民委员会
完成时限:常态化坚持
(五)加强组织实施
1.健全指挥体系。继续保持“机构不散、人员不撤、职责不变、力度不减”,一旦发生疫情,疫情防控指挥体系立即由平时常态化防控转为战时防控状态。
牵头单位:党政办
配合单位:各专项工作组、各村(居)民委员会
完成时限:常态化坚持
2.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推动落实“五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护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措施,严格发热门诊设置管理、严格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等各项防控措施。镇纪委将不定期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
完成时间:常态化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