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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36577603C/2023-00041
  • 土桥府〔2023〕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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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土桥镇
  • 有效
  • 2023-05-29
  • 2023-06-07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桥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桥府〔2023〕80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土桥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办(所、中心),辖区各企业,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现将《土桥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土桥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镇委、镇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落实全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深刻汲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全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推进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任务,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强化执法检查,推动数字赋能,提升队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城乡和森林重特大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认真落实全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统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遏较大、降一般、减总量”目标,统筹形成“1+2+N”火灾防治工作机制,摸清火灾重大隐患存量、严控增量,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整体提升森林火灾防治水平。

二、强化统筹

成立土桥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由镇长邓洋任组长,副书记邹宽田、副镇长熊传伦任副组长。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实行双主任制,由镇应急办负责人夏成亮、镇综合救援队队长张永江共同担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建立定期调度、清单管理等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镇级有关办(所、中心)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工作实效。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对照土桥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表(见附件1)逐项分解任务、压实责任。

三、重点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民宿、饭店、商场、农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

(二)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幼儿园、文物建筑等。

(三)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厂房库房,劳动密集型企业,老旧商住楼等。

(四)林业重点区域、部位。包括林区及林缘的各类电力、燃气的输送、存储等各环节设施管线,以及通信基站等重要设施;村林密接、农林接驳、坟场、寺庙等重点部位;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可能受森林火灾威胁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军事设施等重点目标。

四、重点任务

依据各办(所、中心)职责分工,即日起至12月底,扎实推进“遗留问题大起底、设施设备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执法、安全素养大宣教、应急救援大演练、数字赋能大提升、队伍能力大建设”共七方面重点任务。一是聚焦遗留问题,开展大起底。重点整治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等违法违规问题。二是聚焦消防设施,开展大排查。重点排查整治防灭火设施、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林区设施火患。三是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大执法。严厉打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动火作业、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生产经营、占堵“生命通道”、户外违规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聚焦安全素养,开展大宣教。采取会议宣传、入户宣讲、多形式宣传提升全员安全意识。五是聚焦应急救援,进行大演练。开展灭火应急演练、发挥联勤联动机制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六是聚焦数字赋能,协助进行大提升。协助加快推进“数字应急”平台建设、智慧消防平台建设、物联感知终端建设。七是聚焦队伍能力,进行大建设。充实基层火灾防治工作力量、强化村(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森林灭火机制保障和队伍建设。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自查自改、排查促改、执法督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35月底前)。各村(居)、各办(所、中心)、有关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制定本行业领域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细措施,打表推进。各村(居)、各办(所、中心)要加强协调联动,及时向牵头部门沟通本辖区、本行业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排查促改阶段(20238月底前)。按照镇消安委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排查检查、南城派出所负责派出所消防列管单位的排查检查、各村(居)负责其余单位(场所)的排查检查,各办(所、中心)负责本行业领域的排查检查的机制全面执法排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管控”三个环节全过程实名制管控,逐一明确企业(单位)、属地村(居)、行业监管办(所、中心)的责任人员,层层压实责任,务实推进排查整治。

(三)执法督改阶段(202311月底前)。按照“遗留问题不遮掩、发现问题不回避,整改问题不遗漏”要求,完成整改销号。整改期间,要依据风险等级、整改难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形成隐患整治台账。对问题复杂、短时间难以整改的,由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制定延期整改方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12月底前)。各村(居)、各办(所、中心)全面完成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七大任务,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镇安委办强化统筹协调,镇消安办、镇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办(所、中心)抓好农村地区和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各分管负责人在重要时段带队检查分管行业、联系村(居)火灾隐患和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各办(所、中心)和村(居)排查整治情况要建立清单,确保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全覆盖。各办(所、中心)和村(居)将火灾隐患登记表(见附件2)分别于610日、1120日前报火灾防控“除险清患”办公室。

(二)健全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对隐患整治效果开展督查检查,对推进不力、整改不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建立清单管理机制,镇安委办将运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进行督查核查,运用“平安报表”进行通报。镇安委办、镇消安办、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定期晾晒工作进展和成效,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建立动态考核机制,镇安委办将对工作不落实、落实走过场的单位进行全镇通报,纳入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年度考核。

(三)严肃事故调查,强化警示问责。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原则,选取典型火灾案例,查清事故前因后果、查清责任不实情况、查透教训和薄弱环节,通过细致调查分析研判深层次共性问题,制作火灾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附件:1.土桥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表

2.土桥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隐患登记表


附件1

土桥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表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要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遗留问题大起底

1.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

对未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擅自投入使用的遗留问题,开展全面摸排,以“事要解决”为标准,梳理制定问题清单,组织开展现场办公,“一事一议”出台政策措施,完善设施设备和消防验收手续,对经整改仍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且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

建管办

综合执法办(大队)、应急办配合,社事办、文旅办、经发办等相关办(所、中心)

2.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

对违规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的行为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整治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督促加强完善火灾防范措施,尽快重新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

综合执法办(大队)

建管办、应急办配合,社事办、经发办、文旅办等相关办(所、中心)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要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二、设施设备大排查

3.防灭火设施

未按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应急办

建管办、综合执法办(大队)、社事办、经发办、文旅办等相关办(所、中心)

4.安全疏散设施

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应急办

建管办、综合执法办(大队)、社事办、经发办、文旅办等相关办(所、中心)

5.防火分隔设施

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破坏建筑防火分隔。

应急办

建管办、综合执法办(大队)、社事办、经发办、文旅办等相关办(所、中心)

6.林区设施火患

对林区及林缘输电线路、铁路的安全距离,输配电、电信基站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倒塌、老化、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林区及林缘重要设施的防火隔离带开设,林区公路、林下通道可燃物清理,防火道路通行状况;森林消防水池、山坪塘蓄水状态;林区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防控措施等开展排查。

镇农服中心

经发办、建管办、应急办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要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三、突出问题大执法

7.违规用火用电

电器线路敷设、照明灯具安装、大功率电器使用不符合规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充电;医院、养老机构、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

建管办、社事办、经发办、文旅办综合执法办(大队)、镇应急办

8.违规动火作业

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未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未落实防止火花飞溅措施、现场未配备消防器材、未清理易燃可燃物、未明确专人看护。

应急办

建管办、经发办、社事办、文旅办、综合执法办(大队)、土桥食药监所

9.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医院、冷库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

-

建管办、经发办、社事办、文旅办、综合执法办(大队)等相关办(所、中心)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要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三、突出问题大执法

10.违规生产经营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规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混合在同一空间内;自动消防设施未落实维护保养。

-

经发办、建管办、社事办、文旅办、应急办、综合执法办(大队)等相关办(所、中心)

11.占堵“生命通道”

开展消防车通道和救援场地“除障、查违”行为,全面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妨碍消防车操作的各类障碍物,严禁电动自行车使用“飞线”在楼道停放充电。

综合执法办(大队)

经发办、南城派出所、建管办、应急办等相关办(所、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户外违规用火行为

在森林防火期且处于防火区内,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烤火、野炊、吸烟、燃放孔明灯、烧蜂驱兽、小孩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烧荒积肥、烧木炭、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违规焚烧疫木以及未经批准的开山爆破、切割、电焊等生产性用火);在非指定区域内焚烧树叶、垃圾。

-

农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大队)、南城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要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四、安全素养大宣教

13.媒体宣传

镇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通报专项行动情况。每周通过短信等方式推送防火安全提示不少于1次,形成舆论声势;开展典型火灾事故警示宣传教育,集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对专项行动中的探索出有效做法的村(社区)、企业、单位,及其成功经验,开展正面宣传报道。

党群办、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

社事办、经发办、文旅办等相关办(所、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入户宣讲

开展居民家庭防范火灾宣传,制作防火手册和印有防火常识的日用宣传品;村、社区组织开展敲门行动,按照“一户一册”标准,大力宣传“文明用火、安全用电、家庭防火、逃生自救”等防火知识,提升公众防火安全意识。

-

党群办、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等相关办(所、中心)

15.多形式宣传

村、社区依托农村“大喇叭”开展消防提示警示宣传;车站、景点等单位,利用户外大屏、固定宣传栏、显示牌等,播放防火公益广告;协助开展消防文艺巡演主题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

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文旅办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要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五、数字赋能大提升

协助推进“数字应急”平台建设、智慧消防平台建设、物联感知终端建设。

-

经发办、应急办、建管办、农业服务中心等相关办(所、中心)

六、应急救援大演练

16.开展灭火应急演练

督促社会单位、社区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消防救援站、应急救援队加强对高风险场所的熟悉演练。全年至少开展1次镇级森林火灾联合演练,完善处置办法;各村全年至少开展1次森林防灭火实战演练和培训。

-

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大队)等相关办(所、中心)

17.联勤联动机制

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村(社区)综合救援站、社会救援力量、社区微型消防站联勤联动,协助完善应急、林业、派出所、交通、卫生、消防、气象指挥框架,提高同步调度、协同救援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确保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有人员第一时间响应并组织疏散。

应急办、农服中心

南城派出所、建管办、综合执法办(大队)、社事办等相关办(所、中心)

七、队伍能力大建设

18.充实基层火灾防治工作力量

12月底前,新建6个森林消防水池1个消防工作站。

-

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要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七、队伍能力大建设

19.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按照“能专则专、不专则合、能联则联”的原则,要整合现有应急救援力量,根据风险、需求配备适应灭火应急救援的器材、装备

-

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综合应急救援队

20.强化森林灭火机制保障和队伍建设

加强镇、村、社森林消防应急力量建设,按标准建设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按要求配备森林消防水泵、水带、移动水池等专业物资装备。

-

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








附件2

土桥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隐患排查表

单位名称: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序号

检查时间

检查领域

检查企业(点位)名称

问题描述

是否重大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责任单位

是否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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