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结合我镇实际全面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公共事务,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好地服务群众,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一年来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强化党委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着力统筹法治政府建设。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相应设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兼职的法治建设联络员,及时宣传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同时,镇党政主要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镇党委会多次专题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另外,我镇为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还将法治建设工作内容纳入镇属单位及村(居)年终综合考核测评体系,定期检查督导。
(二)完善党委决策机制,提升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健全党委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多方监督与党委决策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实行党委票决制,全面执行民主集中制。修改完善了《土桥镇党委议事规则》《土桥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土桥镇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必须经过党委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决策调研、咨询、公示等制度,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党员干部法治素养。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自身尊法学法、带头守法用法,把法治建设与深化改革相结合,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全镇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作用。二是全面完善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档案,把学法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要求干部在填写报告事项时,详细填写,并做到事项内容准确无遗漏;三是建立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利用周一干部例会制度,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同时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四是建章立制,依法办事。镇党委不断建立完善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民生保障、扶贫济困、社会治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推动基层干部全面服务辖区群众工作。五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法治理论考试。今年我镇还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普法知识培训、法治理论知识等学习培训,全镇干部今年法治理论考试合格率100%。通过以上措施,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完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我镇建立重大决策跟踪问效机制,对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实施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了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权责分明,奖罚有据,确保了工作责任的落实。对涉及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都进行合法性论证,并经过广泛征求意见。
(二)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1. 推行政务服务改革,压减服务审批时限。一是将规划建设管理、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险、畜牧检疫等涉及审批服务办(站、中心)人员集中到公共服务大厅实行窗口办公,简化办事程序,方便服务群众办事,彻底改变过去那种等、靠、推、拖的办事模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压减审批时限。利用土桥镇公共服务大厅,公开服务项目、内容、办件资料、政策规定、申办程序、办理时限,严格落实协同审批、并联审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四零”审批服务。截至目前,我镇各项行政审批时限比去年压减了2/3的时限,同时还实行了“网上办、码上办、立即办”等服务,为群众在办理农村房屋建设、就业登记、低保、信访、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让群众体会到政府转变作风落实在行动上。
2. 聘请法律顾问,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政府决策法定程序,实行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同时通过购买法律服务方式,与渝礼律师事务所合作,为辖区内的10个村和1个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协助村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镇社事办、司法所、平安办等办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对劳动就业、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的监督管理,不断强化法治惠民工作力度,提高民生服务水平。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农业、生态环保、文化市场、卫生健康等六个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立综合执法办公室和综合执法大队,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同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表明身份、说明理由、调查取证、听取陈述和申辩、送达等执法工作流程,统一规范执法手段措施,切实规范行政处罚等各类涉及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且注重公平执法、公正执法,对待所有违法当事人均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公平、公正执法。对于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主动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信息透明度。围绕民生和社会热点,对公共工程审计领域、重大公益性资金以及辖区事业单位进行专项审计,结果向社会全面公告。利用信息化平台定期公布政务工作情况、各类政策文件、政府采购等信息,截止到12月底,利用区政府门户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1条。
三、务实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建立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实现五治五力有机结合。
1. 构建社会治理体系,实行政治智治法治的结合。一是实行雪亮工程,在镇村(居)两级建设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各村(居)重要路口安装摄相头,对全村(居)实行时时在线监控。二是在全镇村(居)落实网格长和平安员133名,对全镇各区域矛盾纠纷调解实行网格化管理,各村借鉴“枫桥经验”成立开英工作室,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三是结合“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以及“万众一心、战疫必胜”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居民法治意识。四是指导村居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充分保障群众参与村居管理与自治的权利。五是规范综治司法、人民调解、劳动保障、民政计生等工作,进一步发挥村居服务民生的功能作用,提高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效果。
2. 强化村(居)民主自治,实现德治自治的结合:一是完善选举制度,严格执行两委公推直选,保障居民选举权;二是完善村居议事规则,形成民主管理、民主决策长效机制,保障村居居民合法权益;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监督制度,认真贯彻村居事务、财务公开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二)持续推进按法治框架解决矛盾纠纷工作。
1. 组建两级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建立民间调解、治安调解、行政调解、信访调解、诉讼调解等联合大调解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排查,及时了解掌握信息,对矛盾苗头提前介入,做好疏导转化工作,力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重点矛盾纠纷,采取定人、定责任的办法,实行领导挂帅包案调处。截止12月底,镇各级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51件,成功51件,疑难复杂案件2件,调解成功率达100%,涉及金额8.1余万元。
2. 强化对特殊人群的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矫正和帮教制度,切实做好矫正对象教育转化与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重点加强对暴力犯罪、严重违法人员的监管力度,确保特殊人群整体稳定。今年以来我镇新接收矫正对象4人,期满解除矫正对象4人,现我镇共有8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0人安置帮教对象。8名矫正对象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进行分类管理。50名安置帮数对象,所有村居工作站均已建立相应的档案,100%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三)推行法治信访。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调解服务,对镇域内涉法涉诉案件积极引导司法解决。2020年受理上级交办及自办的信访件共计62件,均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调解处理,处理率100%。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加大依法治理宣传工作力度。一是利用寒假期间,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努力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使辖区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实现了全覆盖。二是在街头开展法治宣传,在春节前后、三八节、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向群众宣传有关扫黑除恶、禁毒、防邪、防诈骗、《宪法》、《婚姻法》、《劳动法》、《社区矫正法》、《刑法》、《民法典》、《反间谍法》等与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三是广泛动员、整合社会资源,发展壮大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法治文艺演出小分队三支队伍,持续发挥“法律六进”、“法治大讲堂”的普法先锋作用,做到了专业普法与群众普法相结合,形成良好的法治宣传环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21年工作打算
2020年,我镇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制度的健全和落实上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二是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不能满足社会发展要求。三是综合执法人员业务技能还需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特作如下工作计划:
(一)继续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全力推进阳光政务,健全和规范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网站功能,依法、全面、真实、便民、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开展“行风评议”和“万众评公务”活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加强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定期法治培训以及自学等学法制度,强化考核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排查调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综合运用协商和解、调解、行政处理、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利用基层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强化“五治五力”提高村(居)自治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