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桥府〔2023〕79号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土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办(所、中心),辖区各企业,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现将《土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土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铜梁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铜安委﹝2023﹞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2023年全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党政领导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以“遏较大、降一般、减总量”为目标,聚焦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燃气、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年全镇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目标,严控较大事故零发生,杜绝一般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聚焦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围绕“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开展八个方面的集中行动(见附件1),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一)压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
党政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属事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二)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
各办(所、中心)牵头、各村(居)协助,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特别要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等开展排查整治。
(三)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
小微企业点多面广、规模较小、人员较少,安全隐患普遍较多,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普遍较弱。各办(所、中心)牵头、各村(居)协助,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指导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制定整改措施等。
(四)消除安全监管盲区
各有关办(所、中心)要根据《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铜梁委发〔2018〕1号)、《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土桥镇应急管理履职责任清单>的通知》(土桥委〔2022〕48号),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的原则,对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主动作为、不推诿,由镇安委办根据责任分工,突出抓好职能职责交叉的行业领域和企业。
(五)狠抓监管部门严格执法
各有关办(所、中心)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办(所、中心)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由分管领导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
(六)突出“三大作业”排查整治。
紧盯违规检维修、有限空间、委外作业等“三大作业”薄弱环节,深刻汲取近期市、区内外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
(七)积极开展火灾防控“除险清患”
各村(居)、各有关办(所、中心)要深入落实全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深刻汲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铜梁区土桥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八)严格开展问题清单检查
镇安委办将依托“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检查,落实清单管理和闭环整改,推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防范化解风险。
三、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各村(居)、各办(所、中心)、各企业要按照阶段工作重点压实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3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有关标准要求细化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或重点检查事项。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任务、明确责任。
(二)集中排查整治(2023年8月底前)。对照专项行动内容,梳理排查整治重点,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做到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进度清单,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三)重点整治(2023年11月底前)。在前期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各行业开展检查,跟踪督促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有效经验、亮点做法,开展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各村(居)、各办(所、中心)、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由分管负责人牵头抓总,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实际情况充实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镇安委办将每月调度各办(所、中心)排查整治进展情况(见附件2),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附件:1.土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2.土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问题清单
3.土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月度调度表
4.土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督导检查安排表
附件1
土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重点任务 |
重点任务分解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一、压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行动 |
(一)树牢红线意识 |
1.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
党政办、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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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升领导干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的“红线意识”。 |
党政办、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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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
党政办、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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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动员部署 |
4.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方案,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专项行动情况汇报,行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分管负责人要推动分管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重点任务。 |
党政办、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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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排查整治宣传解读,确保本行业领域各企业、各单位应知尽知。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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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专项行动期间,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检查或专题调度,组织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
党政办、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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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检查工作机制,抓好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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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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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等活动,通过标语海报、宣传视频、群众活动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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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内部举报和社会匿名举报,着力提升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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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工作保障 |
10.督促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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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重大隐患、突出问题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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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应急管理人员,提升基层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
党群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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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考核奖惩 |
13.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谁管控谁负责”,建立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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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把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每半年通报一次整治进展情况。对排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特别是对风险隐患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严格进行约谈通报。 |
镇安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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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 |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
15.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组织研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细化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建立健全“日周月”隐患排查机制,科学制定“日周月”隐患排查清单,严格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做到全员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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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化管理,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做到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双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和落实整改情况,向属地政府和监管部门及时报告。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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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汲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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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18.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检查核查,重点检查是否制定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和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是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是否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题教育培训,是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考核奖惩。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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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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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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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督促危化品、建设施工、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总工程师制度,加强关键工艺和重点环节管控。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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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安全工作的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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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规范编制各类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严格审核审批,并组织对技术方案、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查。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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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一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
23.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聚焦一线岗位“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组织完善“两单两卡”内容,将记背“两单两卡”作为日常交接班和安全交底的固定内容。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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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两单两卡”培训范畴,将“两单两卡”掌握执行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一线岗位员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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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
25.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企业主要风险,针对性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题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逃生路线;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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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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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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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 |
27.按照属地属事原则,指导小微企业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分类制定个体经营者安全风险明白卡,指导并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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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新监管服务模式。 |
28.学习借鉴江北区“码上安全”等方式,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小微企业监管效能。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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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
29.综合采取“改、搬、关”措施,努力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存在一般安全问题的小微企业,要加快实施标准化改造和达标升级,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微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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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除安全监管盲区 |
(一)厘清“多跨疑难”安全职责。 |
30.对农村风貌改造、农村自建房等小型建设施工,以及铁路、电力重点建设项目等“多跨疑难”领域安全监管问题,按照镇安委会责任分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 |
镇安委办、各相关办(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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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晰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 |
31.对存在的职能职责交叉、监管盲区的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及时提出发现的监管盲区,采取清单化的方式逐一明确牵头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
镇安委办、各相关办(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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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狠抓监管部门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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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精准严格闭环执法。 |
32.严格落实执法“清零”和“三个强度”提升要求,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闭环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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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上级部门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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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突出“三大作业”排查整治行动 |
(一)明确整治重点 |
34.对“三大作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聚焦“不审查乱发包、没协议不定责、不交底不指导、不检查不监护、不报备不考核”等方面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贸、危化、建设、城市管理等行业领域要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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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资质审查 |
35.督促企业严格“三大作业”资质审查,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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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对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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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过程管控 |
37.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检维修作业审批手续,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完成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后方可作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工作流程,严禁措施不清、情况不明盲目施救。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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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职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不得以包代管、一委了之。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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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积极开展火灾防控“除险清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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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按照《铜梁区土桥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执行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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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严格开展问题清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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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镇安委办将依托“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检查,落实清单管理和闭环整改,推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防范化解风险。 |
应急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大队)、文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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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土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问题清单
办(所、中心)名称: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领域 |
检查企业(点位)名称 |
问题描述 |
是否重大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单位 |
是否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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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问题清单每月25日前交镇应急办 |
附件3
土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进展情况月度调度表
(办、所名称):__________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
1 |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
2 |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3 |
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
4 |
执法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
5 |
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
6 |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
对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
1 |
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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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
3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家) |
|
4 |
企业未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家) |
| |
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
6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 |
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
|
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 |
组织 领导 情况 |
1 |
党委、政府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
|
2 |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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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政府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
|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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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主要负责人现场检查调研(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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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土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督导
检查安排表
组别 |
组长 |
科室(单位) |
指导检查对象 |
第1组 |
周 练 |
拆迁办 |
新房村、高垭村 |
第2组 |
邹宽田 |
农业服务中心 |
桃溪社区、庆林村 |
第3组 |
王春花 |
应急办 |
大磨村 |
第4组 |
郑昕 |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
新田村、石庄村 |
第5组 |
熊传伦 |
综合执法办(大队) |
黄沙村 |
第6组 |
刘川 |
建管办、环保办 |
高桥村 |
第7组 |
刘小龙 |
经发办 |
河水村 |
第8组 |
黄萍 |
文旅办 |
六赢村 |
备注:各督导检查组每月对各村(居)、各办(所、中心)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一次指导检查,并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镇应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