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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财政局
  • 2024-10-30
  • 2024-10-30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制情况,我镇共设置17个内部机构,其中事业编制机构7个,行政编制机构10个。我镇7个事业编制机构分别是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保障所、文化活动中心、乡村产业培育中心、乡村生态治理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编制机构10个,分别是党政办、党群办(负责群团、组织工作)、人大办、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职责)、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规划、村镇管理、国土、环保等工作)、经发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财政办、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976.47万元,支出总计4976.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2.47万元,增长69.61%,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500万元, 用于支付2022-2023年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项目建设工程款,以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收入专项补助480万元,用于支付2020-2022年拖欠农村公路硬化项目工程款。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97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2.47万元,增长69.61%,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500万元, 用于支付2022-2023年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项目建设工程款,以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收入专项补助480万元,用于支付2020-2022年拖欠农村公路硬化项目工程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76.4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97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2.47万元,增长69.61%,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500万元, 用于支付2022-2023年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项目建设工程款,以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收入专项补助480万元,用于支付2020-2022年拖欠农村公路硬化项目工程款。其中:基本支出1601.35万元,占32.18%;项目支出3375.12万元,占67.82%;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实现收支平衡。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76.4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42.47万元,增长69.61%。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500万元, 用于支付2022-2023年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项目建设工程款,以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收入专项补助480万元,用于支付2020-2022年拖欠农村公路硬化项目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2.47万元,增长18.49%。主要原因是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收入专项补助540万元,用于支付2020-2022年拖欠农村公路硬化项目工程款4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3.82万元,增长7.88%。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场镇提质补短板项目工程款专项补助24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2.47万元,增长18.49%。主要原因是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收入专项补助540万元,用于支付2020-2022年拖欠农村公路硬化项目工程款4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3.82万元,增长7.88%。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场镇提质补短板项目工程款专项补助24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5.01万元,占22.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6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增加。

(2)教育支出4.99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社区阳光图书馆项目,新建图书馆支出4.99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26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65万元,增长425.67%,主要原因是镇长晒主题宣传片、文化下乡、龙湖村旅游宣传片等文化项目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1.31万元,占10.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3万元,增长46.76%,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优抚、临时救助、困难群众帮扶资金等增加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73.61万元,占2.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20.94%,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经费减少。

(6)节能环保支出41.5万元,占1.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万元,下降19.73%,主要原因是2023年河流清漂费用支出减少。

(7)城乡社区支出430.42万元,占12.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61万元,增长174.49%,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场镇提质补短板项目工程款专项补助246万元。

(8)农林水支出1076.91万元,占30.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0.59万元,下降39.07%,主要原因是年初7个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功能科目全都使用农林水支出,后经预算调整变更6个事业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功能科目。

(9)交通运输支出504.83万元,占14.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4.18万元,增长732.37%,主要原因是支付2020-2022年拖欠农村公路硬化项目工程款48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81.31万元,占2.3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1.31万元,占2.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31万元,增长713.1%,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支付龙韵森林防火通道工程款33.5万元、水毁公路维修工程款34.6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1.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5.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万元,增长0.54%,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及保险基数调整、退休干部丧葬费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奖励、退休干部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266.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43万元,下降16.7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年初预算减少公用经费28.5万元、党政网线租赁费用1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500万元, 用于支付2022-2023年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项目建设工程款。本年支出1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付2022-2023年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项目建设工程款15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保险费、维修费、油费、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2020%,主要原因是2023年召开两次人大会议,会议费用支出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2万元,下降34.19%,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人员外出培训次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3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6.3万元,下降45.68%,主要原因是2023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其中差旅费、邮电费、办公经费等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6.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1.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1.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桌椅、打印机以及场镇提质补短板项目、巴蜀美丽庭院农房改造部分工程。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5项,涉及资金2658.6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45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45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0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黄山花023-453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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