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龙府〔2023〕55号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围龙镇人民政府决定将《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饮用水供水点安全及运行管理制度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2件)
1.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饮用水供水点安全及运行管理制度的通知(围龙府〔2020〕68号)
2.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持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围龙府〔2022〕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