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法治引领、治理创新,紧紧围绕“一规划两纲要”及市级实施方案、我区具体工作措施等确定的目标任务,将法治建设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基层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今年来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100%,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居全区前列,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公平正义的环境,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依法行政、深化普法宣传、创新矛盾化解,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基层治理体系。
(一)坚持政治引领,扛牢法治之责。一是推进法治领导专班化。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政法委员为副组长、各板块负责人和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确保法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制订法治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调度会,安排部署年度法治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法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板块协同抓,全镇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实现镇村两级干部述法全覆盖。今年来召开专题会议4次,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1项。二是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镇“八五”普法和年度学法计划。领导班子坚持带头学法用法,今年来在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专题学习会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6次,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基层阵地等普法阵地,积极探索扩宽法律学习渠道,精心组织全体干部参加法治理论学习及考试,全面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三是推进法治宣传经常化。建立健全法治宣传常态化机制,着力推进“五进”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分系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电信网络诈骗、反恐反邪、未成年人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围绕“4.15安全生产日”“6.26国际禁毒日”“维新赶集日”“11月消防安全月”等集中宣传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8余次,法治教育进校园6次,宣传普及1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900余份。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了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依法行政,突出法治之重。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一体化”改革,严格执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工作要求,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编制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流程之外无环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强化执法人员数字思维,全面推行“执法+监督”数字运用,严格落实“扫码入企、亮码执法”工作要求,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统筹协调市场监管、规划环保、派出所、交通路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领域执法人员,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基础。今年来开展执法培训4次,投入资金2万元,配齐了电脑、执法仪、便携式打印机、执法服装等设施设备,实现了各项制度按规上墙,累计行政检查172余次,查处违法行为3起,调用综合场景达100%,行政检查规范率达91.94%,无一起因执法不规范导致的行政复议或诉讼败诉案件。二是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提升科学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重大行政决策,按规定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健全了风险评估机制,重大项目建设咨询法律顾问,由法律顾问把好法律关,进行风险评估,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顺利实施。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照要求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上报、备案和公开,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今年累计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0件。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未依法行政而引发的重大涉法舆情、重大群体性事件及越级群体性上访事件。三是及时准确政务公开。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府网站信息保障维护,及时上报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同时加强对各村(社区)的监督,强化人员培训和管理,公开办理事项和规范办事流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今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08条。
(三)坚持综合治理,彰显法治之为。一是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五联机制”“三治融合”为抓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治理体制。以“141”基层智治平台为依托,健全网格员队伍,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处置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累计培养“法律明白人”40名,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提供法律咨询700余次,有效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素养。二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持续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处置攻坚战,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日周月”排查机制,建立排查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镇村调委会和镇调处中心作用,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和研判预警制度,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快响快处优势,构建“村级首接、专业攻坚、外援策应”三级调解机制,推广信访、调解和法律服务“三合一”做法,用好“法治.渝解忧”等数字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防发生民转刑、刑转命等极端个人案事件。今年来累计排查矛盾纠纷324起,化解324起,化解率100%,受理信访问题112个,均已全部化解,实现到市进京访零发生。三是全力培育法治文化。创新“线上+线下”双轨普法模式,线下依托铜心小院开展“民法典进农家”等活动6场,线上通过村级微信群推送典型案例、法律要点,创新领导干部“十一个”法治宣传机制,建立法治文化栏8个。创新“党建+法治”模式,将法治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度融合,完善村(社区)村(居)规民约,进一步规范基层民主权利和义务,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
(四)坚持服务监督,确保法治之效。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行动方案,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定期走访调研,精准纾困解难,政企联动机制日益完善。优化镇便民服务中心涉企服务事项的流程,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联动协调,强化对营商环境的整治,打造公平公正和服务优质的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坚持依法行政、科学决策,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及时办理回复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规范开展行政应诉工作。2025年办理检察建议1件,行政应诉案件1件(2025年12月8日开庭)。三是持续完善监督机制。通过政务公开、专线电话、举报信箱、互联网等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让广大群众都能依法行使监督权,执法人员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公示行政执法信息、财政预决算、惠民政策等各类信息100余条。
二、存在的问题
2025年,我镇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与短板。一是法治社会根基仍需夯实,普法精准性有待提升。尽管普法活动覆盖率较高,但宣传内容和形式的精准性、实效性仍显不足。存在“大水漫灌”多、“精准滴灌”少的问题,宣传方式仍以传统的发放传单、悬挂横幅为主,数字化、互动式的新媒体普法手段运用不够充分。导致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参差不齐,特别是对新业态、新领域法律法规的认知存在盲区。究其原因,主要是普法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对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研究不够深入,未能形成针对性强、吸引力足的普法产品。二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依法行政能力尚需加强。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虽有提升,但与处理复杂行政事务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部分干部在面对行政执法、信访化解、应急处置等复杂问题时,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究其原因,在于法治专题培训的系统性、实践性不强,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引进和留用难度较大,现有队伍的知识结构更新速度跟不上法治实践发展的需要。三是协同治理机制不够顺畅,综合执法合力未能充分形成。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的领域,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单打独斗”现象。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长效协作机制尚不健全,导致执法监管存在缝隙,影响了综合治理效能。究其原因,主要是部门间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问题在基层依然存在,缺乏一个强有力的统筹协调平台和常态化的联动工作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镇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奋力谱写法治建设新篇章,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聚焦高站位引领,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转化。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推动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与镇中心工作同频共振、深度融合。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法治确立为营商环境的核心竞争力。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和常态化政企沟通渠道,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聚焦高品质生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效能。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深化基层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建立“点单式”服务模式,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群众满意度。大力发展智慧法律服务,推广在线咨询、远程调解、智能法律文书生成等应用,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及。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确保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四)聚焦高效能治理,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强化网格化管理在矛盾预防中的“前哨”作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风险预警和处置能力。
(五)聚焦高素质队伍,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治工作铁军。将法治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法治业务培训机制,重点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复杂执法案例、依法行政能力的培训。探索建立基层法治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吸引和留住法律专业人才。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等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基层法治工作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