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事项办理指南(2024年)

发布日期:2024-10-14 来源:维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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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事项办理指南

(2024年)

一、申请条件

特困供养对象主要为城乡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

二、申请方式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经审批符合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规定的纳入生活费发放范围。

三、设定依据

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

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五、最新特困供养标准

现重庆市特困供养标准955/·月,护理补贴中:全护理人员300/·月,半护理人员200/·月,全自理人员50/·月。

六、办理流程

七、申请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八、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维新镇便民服务中心

023-4586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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