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事项办理指南
(2024年)
一、申请条件
特困供养对象主要为城乡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
二、申请方式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经审批符合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规定的纳入生活费发放范围。
三、设定依据
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
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五、最新特困供养标准
现重庆市特困供养标准955元/人·月,护理补贴中:全护理人员300元/人·月,半护理人员200元/人·月,全自理人员50元/人·月。
六、办理流程
七、申请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八、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维新镇便民服务中心
023-4586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