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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30
  • 2024-10-30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镇政府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项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同时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维新镇位于铜梁区西北部,距铜梁城区43公里,辖区面积48.52平方公里(其中场镇面积0.3平方公里)。维新镇下设三办(党政办、经发办、财政办)和七个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村产业培育中心、乡村生态治理中心)。全镇7个行政村,1个社区,村干部43人,108个村民小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249.18万元,支出总计3249.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2.33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数量增加,主要涉及5+2衔接试点项目、抗旱救灾及森林防火、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新敬老院建设、镇街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2023年一镇一主题、维新镇新堰村党群服务中心优化提升及其他项目。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24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2.33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数量增加,主要涉及5+2衔接试点项目、抗旱救灾及森林防火、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新敬老院建设、镇街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2023年一镇一主题、维新镇新堰村党群服务中心优化提升及其他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4.37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81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24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2.33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数量增加,主要涉及5+2衔接试点项目、抗旱救灾及森林防火、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新敬老院建设、镇街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2023年一镇一主题、维新镇新堰村党群服务中心优化提升及其他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512.52万元,占46.6%;项目支出1731.85万元,占53.3%;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未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49.1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32.33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数量增加,主要涉及5+2衔接试点项目、抗旱救灾及森林防火、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新敬老院建设、镇街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2023年一镇一主题、维新镇新堰村党群服务中心优化提升及其他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7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0.7万元,增长4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数量增加,主要涉及5+2衔接试点项目、抗旱救灾及森林防火、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新敬老院建设、镇街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2023年一镇一主题、维新镇新堰村党群服务中心优化提升及其他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1.62万元,增长44.0%。主要原因是未预算5+2衔接试点项目资金、抗旱救灾及森林防火资金、维新镇新堰村党群服务中心优化提升项目资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铜梁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设施建设维新敬老院(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61.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81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0.7万元,增长4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数量增加,主要涉及5+2衔接试点项目、抗旱救灾及森林防火、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新敬老院建设、镇街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2023年一镇一主题、维新镇新堰村党群服务中心优化提升及其他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1.62万元,增长44.0%。主要原因是未预算5+2衔接试点项目资金、抗旱救灾及森林防火资金、维新镇新堰村党群服务中心优化提升项目资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铜梁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设施建设维新敬老院(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61.7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使用上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0.29万元,占2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49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未预算5+2衔接试点项目资金、抗旱救灾及森林防火资金、维新镇新堰村党群服务中心优化提升项目资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2)国防支出2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基层武装建设工作较上年无较大变动。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3.91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91万元,增长515.9%,主要原因是未预算2023年一镇一主题、镇街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等项目资金。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6.72万元,占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38万元,增长51.4%,主要原因是未预算临时救助等项目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35.74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12万元,下降48.1%,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减少。

(6)节能环保支出80.29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9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2023年农村保洁及垃圾清运支出增加。

(7)城乡社区支出161.04万元,占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04万元,增长187.5%,主要原因是未预算泥结石路硬化项目等资金。

(8)农林水支出1239.19万元,占3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4万元,增长14.0%,主要原因是未预算2020第二批泥结石路硬化项目(结转)和2022年泥结石路硬化项目资金。

(9)交通运输支出435.54万元,占1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0.04万元,增长857.2%,主要原因是未预算2021年农村联网路建设项目、2023年农村四好公路及公路养护项目资金。

(10)住房保障支出67.24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相关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3.67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6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未预算临聘消防人员经费和防汛救灾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2.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7.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05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有变动,基本工资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19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保待遇等。公用经费564.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39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劳务费、工会经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开支办公经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印刷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37万元,下降6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涉及政府性基金5+2衔接试点项目支出减少。本年支出6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37万元,下降6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涉及政府性基金5+2衔接试点项目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7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64万元,增长5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公务用车损坏产生维修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2023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2023年度我单位无公务车购置支出,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8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车维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7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64万元,增长5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公务用车损坏产生维修费用。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2023年度我单位无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缩减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缩减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5.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经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和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3.87万元,增长23.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台式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8项,涉及资金1731.8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38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38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0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曹艺 023-4586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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